据新华社电 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昨日联合发文称,财政部近日将面向国内个人投资者发行储蓄国债(电子式),投资者自昨日起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开始在承办银行柜台办理开户手续。
储蓄国债(电子式)是财政部面向境内中国公民储蓄类资金发行的,以电子方式记录债权的不可流通人民币债券。 由此,我国储蓄国债将包括原有的凭证式国债和即将推出的储蓄国债(电子式),这两个品种将在我国长期并存。
财政部、人民银行有关方面负责人介绍说,新发行的储蓄国债(电子式)认购对象仅限境内中国公民,不向机构投资者发行,同时设立了单个账户单期购买上限,充分考虑并保护了个人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购买时采用实名制,不可流通转让。与其他非国债投资品种相比,储蓄国债(电子式)具有信用等级最高,安全性最好;利息免税,收益稳定;购买方便,管理科学;变现灵活等优点。
代销试点银行
据介绍,储蓄国债(电子式)通过经财政部会同人民银行确认代销试点资格的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和北京银行等承办银行已经开通相应系统的营业网点柜台销售(除中国农业银行和交通银行只开通了部分分行,其余5家银行绝大部分分行均可办理该项国债业务),总共预计有近6万多个营业网点参与发行。
如何办理
投资者购买储蓄国债(电子式)首先需要在一家承办银行开立或拥有个人国债托管账户,已开立记账式国债托管账户不必重复开户。开立只用于储蓄国债的个人国债托管账户不收开户费和维护费。开立个人国债托管账户的同时,还应在同一承办银行(或指定)开立一个人民币结算账户(借记卡账户或者活期存折)作为资金账户,用以结算兑付本金和利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