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罗江县路政部门以安全为由砍伐公路行道树,森林警察接到举报后赶赴现场,暂扣无证砍伐的车辆到林业局接受调查,不料两辆路政巡查车前后“夹击”,将暂扣车带走。经过深入采访,记者发现,这令人费解的一幕原是法律之间“打架”引发的。
群众举报
罗桂路有人滥伐树
6月16日傍晚7时许,罗江县鄢家镇党委书记范翠林接到电话举报,有人在砍伐双华村附近公路两侧的树木。范翠林立即带领值班人员到达现场,发现一辆农用车停在路边,七八个人正在用电锯伐树,这些人说他们是在帮县交通局砍树,以“消除公路上的安全隐患”。但他们无法出示砍伐手续。范翠林一边制止,一边向县林业局报告。
罗江县林业公安大队长蒋克冰接报赶赴事发地点,随后,县交通局路政所所长付祥等人也来到现场,付祥证实树确是他们要求施工队砍伐的。蒋克冰指出他们属无证滥伐,要将车辆、木材等带回林业局作进一步调查,付祥同意了。林业人员初步估计,至少有200多棵树遭砍伐。
离奇迷途
路政“夹”走暂扣车
蒋克冰开着警车在前面带路,农用车紧随其后。当行至一所小学附近时,付祥乘坐的路政巡查车开到了警车和农用车之间。蒋克冰并未注意,没多久,另一辆路政巡查车从罗江县城方向开过来。到达罗江城边的川纤厂附近时,令人惊讶的一幕发生了。蒋克冰开车转弯时,两辆路政车开着警灯一前一后夹着农用车,快速向前直行,很快就不见影踪。蒋克冰想掉头追击已经来不及了。
据悉,装运木材的农用车当晚停放在交通局大院内,第二天被放行。付祥解释,“我们考虑到林业局院子太小,停不下车,所以就把车开到了交通局大院”。对于被拉走的树木,他承认“从施工队收取了很少的补偿”。
火烧剥皮
防护林伤痕累累
路政为什么要砍树?付祥称,防护林伤痕累累,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上级有关部门多次督促清理隐患,防止树木倾倒发生安全事故。
付祥带着记者实地察看了罗江境内几条公路。在罗吴路,不少树木被烧或剥皮,付祥解释,“附近村民因为嫌树子遮阴,影响庄稼生长,故意毁坏树木,这样一来直接导致树木死亡,风吹雨淋很容易倾倒,如果砸在过往车辆上,后果不堪设想。有的树木看上去枝繁叶茂,但实际上中间已经空了,随时可能发生危险,我们砍的就是这些树,对那些只要还有一点存活希望的树我们都绝不会砍”。在罗桂路等路段,树木被烧毁、剥皮的现象也比比皆是。
无证砍伐
“安全”惹的祸?
记者沿罗桂路察看,沿途不时能见到被砍伐的树木,大的直径30厘米左右,小的也有10多厘米,在德安镇距离公路一米多的田边,连着9棵树都被砍伐。罗江县林业局证实,这些砍伐都没有取得《木材采伐证》。付祥称,由于汛期即将到来,而办理手续时间太长,他们才“边砍边办”。“我们都是沿着公路间伐,林业部门要求到每个村组签字盖章,涉及的乡镇、村组太多,我们难以一个个去办理手续,时间可以等,但安全不能等呀”。
付祥特别强调,他们砍伐的绝对都是死树或即将枯死的树,都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砍伐后会进行补植。蒋克冰则表示,许多被砍的大树离公路很远,不可能对公路产生安全隐患。
遭遇误会
《森林法》V S 《公路法》
据了解,6月19日下午,双方协商中,林业部门表示将尽快为路政部门办理手续,今后加强沟通,一方面保护好森林资源,一方面加紧消除安全隐患。
公路边的树该不该砍,具体砍好多,具体砍哪些?林业和路政都认为,从现行《森林法》和《公路法》来看,都没有这样详细的规定,甚至还出现打架的地方。譬如,《公路法》规定,公路用地上的树木,需要更新砍伐的,由交通主管部门同意,到林业部门履行手续即可。由于林业和交通两个管理部门考虑的角度不一,往往造成一些误会,这样的误会在各地都或多或少地存在。
相关法律
《森林法》32条:采伐林木必须申请采伐许可证,按许可证的规定进行采伐;……铁路、公路的护路林和城镇林木的更新采伐,由有关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审核发放采伐许可证。《森林法实施细则》第十八条:凡采伐林木都必须申请林木采伐许可证。
《公路法》42条:公路绿化工作,由公路管理机构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组织实施。公路用地上的树木,不得任意砍伐;需要更新砍伐的,应当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同意后,依照《森林法》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完成更新补种任务。
文/图记者苏定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