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罗暄)身为预防艾滋病宣传员的余某,不仅不认真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相反还利用工作之便,向他人出售毒品。近日,自贡市大安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贩卖毒品罪对余某提起公诉,余某最后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2006年2月底,身为预防艾滋病宣传员的余某为牟取非法利益,利用为艾滋病人发放针具的机会,先后两次在大安街洞口井及自己家中,贩卖毒品海洛因供艾滋病吸毒人员曾某等人吸食。2006年3月1日,余某再次在大安站台路欲贩卖毒品海洛因给他人时,被公安人员当场抓获。近日,经大安区人民法院审理,余某已构成贩卖毒品罪,依法判处一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