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报网讯(见习记者胡玥)经有关部门审批,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简称“交强险”)的责任限额和基础费率终于在19日“破壳”。据悉,7月1日到10月1日期间,上道的机动车必须办理完毕。哈尔滨市6家被准卖“交强险”的保险公司提醒广大驾驶员,投保时不需验车,带好行车执照,填单后索要保险单正本和上道标志。
6家公司代卖 部分车辆可缓办
据了解,代卖“交强险”的保险公司需经国家保监局严格审批,哈尔滨市现有6家财产保险公司在列,分别是中国人保财险、太平洋财险、平安财险、大地财险、阳光财险和阳光农业相互险公司。根据有关条例,今年7月1日前已经投保“商三险”的驾驶员,可以暂缓一年投保“交强险”,也可以在今年加保“交强险”。但是在今年7月1日以后,“商三险”保期满一年的机动车,必须在三个月内办理“交强险”。
格式统一 分开填单
据中国人保财险公司哈尔滨分公司业务部马经理介绍,国家正在制定“交强险”统一的保单格式,近日就会向各保险公司下发,规范的保单将在媒体公布。平安财险业务部于经理还强调,“交强险”施行单独核算,先行于其他车险垫付,因此保单与各保险公司自己的车险保单分开填写,条款说明保证让驾驶员一眼就能看懂。
保单留正本 完保拿标志
太平洋财险业务部吴经理提醒,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不需要验车,驾驶员须带行车执照投保,单位机动车还要带单位公章。填单时,先细看保单条款,有问题及时向业务员咨询。“交强险”保险单由正本和副本组成,正本由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留存,保险公司留存副本。另外,“交强险”的上道标志分为内置型和便携型两种。有前挡风玻璃的投保车辆使用内置型保险标志,没有的则使用便携型。可暂缓一年办理“交强险”的机动车,要携带“商三险”的保险单上道,代替“交强险”标志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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