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陵晚报报道20户6楼业主以低于商品房的价格,买下了自己楼上的阁楼。在办理产权证的时候,发现阁楼无法办理产权证。业主们觉得上当了,要求开发商退钱。最后,20户业主联名将开发商告上了南京六合区法院,并要求开发商为房款支付利息。
2003年7月,张炎看中了六合某小区的顶层6楼的一套住房。在办理了商品房买卖手续后,张炎发现6楼上面的阁楼,价格非常便宜,而且也不用交纳各种费用,面积还很大,他当即就把阁楼买了下来。一年过去了,所购买房屋的两证都办了下来,细心的张炎却发现那套阁楼没有两证。
不久,张炎听说,有的小区办不到两证的阁楼,一般都是送给6楼住户使用的。张炎心里有了想法:别的小区都是送的,为什么自己阁楼就要花钱买?张炎随即联系了小区里其他6楼的住户,大家都同意他的想法,一起找到开发商,要求开发商退还买阁楼的钱,还要支付利息。
面对群情激愤的业主,开发商怎么解释都没用。双方闹上法庭。
法庭上,业主们将别的小区情况一一说明,认为开发商欺骗了自己,认为开发商销售阁楼,属于重复收费,要求到物价局查询相关材料。
开发商则连连喊冤,代理人表示,免费赠送的阁楼的层高都是达不到标准的,而业主们所说的阁楼层高已经高于2.2米,按照法律规定可以出售。由于公司并没有把阁楼向房产部门登记,所以无法办理两证,这一点,他们在售楼合同中已经明确说明“产权归开发商,使用权归业主”。
法院向物价局查询后发现,当时确定房屋的每平方米单价时,开发商已把阁楼的成本从整体房屋中剔出,所以销售阁楼并不属于重复收费。
法院审理后认为,开发商出售阁楼并无不当,业主们要求退还价款及支付利息,没有法律依据和事实理由。驳回了20位业主的诉讼请求,诉讼费由业主承担。(文中人物系化名) 盛维军 叶子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