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陵晚报记者 苏晓
金陵晚报报道本报法援热线84686600报道6月8日下午1点多,家住江宁区湖熟镇的李老太与一名邻居老太太兴高采烈地坐上了开往江宁时代超市的免费班车。然而第二天,李老太太的儿子就拿着病历来到超市,声称母亲前一天在乘车途中受伤,要求超市赔偿。
李老太的儿媳陈女士称,当日婆婆所乘的超市班车由一葛姓司机驾驶,两名老太太均坐在汽车最后一排座位上。
当车行驶至湖熟高级中学附近道路时,由于路面不平,车辆剧烈地颠簸起来。
“我婆婆被颠得跳起来又摔回了座位,”陈女士说,“她觉得腰疼得不得了,硬是咬着牙撑到了底站。一同去的那个老太太也直喊腰疼。”陈女士告诉记者,两名老太太曾向司机反映过,但司机说是她们自己没坐好。“到了时代超市,我婆婆疼得不能走,只买了一瓶矿泉水。而另一个老太买了红花油,两个人赶紧搽在腰上。”
然而陈女士遗憾地告诉记者,两位老人由于文化不高,竟然把购物小票随手扔了。“所以第二天我们去论理时,超市怎么都不认账!”陈女士对记者说,当日婆婆回到家时天色已晚,第二天送到医院后诊断为腰椎压缩性骨折,需要卧床静养三个月。
同去那位老太太的女儿俞女士告诉记者,她的母亲确实和李老太在6月8日下午乘坐了超市的免费班车,一路颠簸,腰疼得厉害。
“我带母亲去医院拍片子,说是腰脱臼了,可看李老太伤得那么厉害超市都不管,也就没去找他们了。”
记者联系了江宁时代超市,超市方告诉记者,李老太的病历上写得很清楚,“患者因行走不慎,臀部着地”,这明显不是因乘坐超市班车而受伤的。
记者又从司机处了解到,李老太当日到达超市后都是自行走下车的。超市方表示为此事双方当时发生了很大的争执,李老太的儿子甚至打伤了超市工作人员,并损坏了超市的物品。经过110民警的处理,李老太家赔偿了超市受伤员工700元医药费。
在超市免费班车上受伤,超市有责任吗?南京金路律师事务所的徐军律师认为,虽然班车是免费的,但它毕竟是超市服务的延续,如果因为乘坐班车而出意外,超市应该负有责任,但本案中李老太家人必须为此提供相应的证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