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日报报道(通讯员 宁建新 记者 毛庆)下月起,我市将在建设领域实行农民工劳动计酬手册制度。市建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说,该手册与民工的劳动合同配套使用,将有效地规范企业用工行为和工资发放,建立清理拖欠民工工资长效管理机制。
近年来,我市加大对农民工工资清欠力度,不仅清理了网上和信访投诉中反映出来的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还建立了防止拖欠的长效机制,实行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和农民工权益告知制度,取得了实效。企业优先支付民工工资的意识普遍增强,农民工工资兑付情况有了普遍好转,农民工的权益得到了进一步维护。但是,在清欠过程中,各区县普遍反映农民工往往不能提供欠薪维权的有效凭证,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容易受到损害,“举证难”已成为农民工维护自身权益的主要障碍,同时也给信访投诉处理部门解决拖欠纠纷带来困难。
据悉,随着南京工程建设量的扩大,目前全市有建筑业劳动务工人员30多万。近几年,拖欠农民工工资呈现复杂化趋势,不少用人单位没有与劳动者签订合同,即使签了,也因为建筑工程多次分包,用工混乱,难以确定责任主体。而工资清单往往不在农民工手里,举证过程中,用人单位如果不肯或拿不出清单,或提供假证据,逃避责任,劳动者的维权将困难重重。为彻底解决“举证难”,近日,市建委、建工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总工会联合发出通知,在南京建筑领域全面实行农民工劳动计酬手册制度,在宁从事工程建设的施工企业必须将手册发至每一位民工,并且不得向农民工收取任何费用。届时,我市每位建筑民工将人手一册。农民工一册在手,每月出工多少天,应得多少工资,已付工资、未付工资多少,支付是否及时等情况都将一目了然。据悉,手册记录由工种班组长每天在考勤栏中填写,农民工签字确认,现场负责人每月汇总核定工资。据悉,该手册与民工的劳动合同配套使用,并将作为民工维权时证明劳动关系和工资发放情况的有效凭证。市建委有关负责人介绍,如果有建筑企业不给民工发手册,一旦发生报酬争议,不再实行“谁投诉谁举证”,而是由用人单位承担全部的“举证责任”,不能举证的,将由劳动部门会同法院,按照农民工提供的工资数额、或参照本单位同等岗位的平均工资,以有利于农民工权益的原则计算确定。
记者还了解到,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将负责督促建筑业企业实行劳动计酬手册制度,并结合企业诚信制度建设开展针对手册填报情况的专项检查和管理工作,并将手册的填报情况列入劳动保障年检内容;各级建筑业企业工会要督促本企业建立和实行劳动计酬手册制度,并支持被侵权的农民工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用工企业如不实行劳动计酬手册制度或手册不记录,发生工资报酬争议的,将按照《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据悉,本月底前,各县区要保证每位农民工都领到手册。7月1日起,建筑领域农民工劳动计酬手册制度将全面实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