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日报报道(通讯员 白法 记者 殷骏)情人购置豪宅的33万元首付款,到底是谁支付的?在首例“私企状告老板‘二奶’案”审理过程中,老板与其旧情人都提出要通过测谎来辨真伪。在民事官司中进行“测谎”,这在我省还是首次。
记者了解到,目前,测谎技术大都用在刑案侦查上,测谎的结果在我国还不能作为证据使用,只能作为侦查工作的辅助手段。而在民事诉讼中,也几乎不用测谎术。可这起“私企状告老板‘二奶’案”的主审法官,却同意当事人的测谎要求。这位法官对记者表示,测谎作为一种生理和心理的测试手段,其结论还是有一定科学依据的。而法官根据测谎结论,可以对案情进行合理怀疑。为此,白下区法院委托省警官学院进行测谎测试。但临近测试,刘莉却放弃了。只有张广德一人接受了测谎测试。
在这次测谎测试中,面对“是你公司为刘莉支付33万元购房首付款”这个问题时,张广德作出肯定回答时的测谎分值为“+12分”,即诚实。
测谎结论有利于张广德,但对这起案件,法官必须依靠证据而不是测谎结论作出判断。
最终,因刘莉未提供任何经营信息和提款证明,法官认为她所陈述的“是其自己公司流动资金”的可信度较低;而由张广德支付的可信度较高。但是,张广德公司无法提供其他证据以证明这笔钱是公司支付的,同时,测谎结果又不能作为证据使用,为此,法院只能认定这笔钱,是由张广德个人支付的。因此,法院最终没有判决这笔钱是刘莉不当得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