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提速公共信用信息数据库建设
公务员录用要交个人信用报告
法制网长沙6月20日电记者赵文明“请您提供自己的信用报告。”今后,湖南长沙市民在报考公务员、贷款买房、买车、筹办企业时,这句话将成为银行、政府职能部门必问的问题之一。
根据长沙市政府出台的信用信息目录显示,今后,个人的考试违纪情况、交通违章情况、接受治安处罚情况、电话费缴纳情况、拖欠贷款情况、欠税情况等信息都将作为信用数据录进长沙公共信用信息征信系统数据库。2005年长沙开通信用征信网站,启动公共信用信息数据库建设,并初步具备信用网络咨询功能。今年长沙市将实现企业基础信用信息免费向社会提供咨询,个人信用信息向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在依法履行职责时免费提供咨询,初步建立公务员信用档案。
长沙市专门作出规定,征信机构不得采集下列个人信息,依法已公开或个人主动提供的除外:与个人信用无关的信息;种族、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政治信仰及身体形态、基因、指纹、血型、疾病和病史、性取向等可能使被征信个人受到歧视的信息;储蓄存款、有价证券、纳税数额等与个人资产有关的信息;法律、法规规定应保密或禁止采集的其他个人信息。
同时,除下列情形外,征信机构不得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个人和企业及其他组织信用信息:被征信当事人要求提供;有向被征信当事人提供信贷、赊购、租赁、就业、保险、担保等意向或者其他正当理由,并经被征信当事人授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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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是政府行为的主要执行者。在一定程度上,公务员的信用度往往影响着他们所服务的政府部门的信用形象。所以长沙市规定市民报考公务员必须提交个人信用报告,实则是在建设政府诚信上下功夫。
信用是现代社会经济生活的通行证。没有政府的诚信就没有社会的诚信。在政府与社会的互动关系中,政府德性的好坏,政府是否诚信对社会的影响至关重要。政府是否诚信事关公众的福祉。人们不能想象,一个连诚信都做不到的政府怎能具有正义、明智和节制的美德?一个政府内部和谐团结、精简效率、精诚合作,对社会和公众言而有信,诚实无欺,那么这个政府必是一个充满荣誉、自信和责任的政府。一个政府要在全社会建立起良好的信用氛围,它首先必须自己是一个信用的政府。(责任编辑:徐艳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