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青岛6月21日电 记者宋学春通讯员孟宪州报道:日前,青岛市卫生局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制定了“突出网底、着力基础、完善功能、提高水平、满足需要”的农村卫生服务主要原则;确定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卫生服务“221”工程,即健全农村基本医疗服务网络、公共卫生服务网络,新型卫生支农工程、实施农村卫生人才培养工程,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夯实农村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基础,缓解农民“看病难”。完善农村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政府对维护农民健康的责任。青岛市卫生局在夯实农村医疗卫生基础建设方面,实现了“三个突破”。
镇(村)卫生院(室)一体化管理实现新突破。目前,青岛市共有109个镇(街)卫生院、4712个村卫生室,其中84个镇卫生院、3119个村卫生室房屋破旧、设备老化、专业技术水平落后,农民的就医用药安全无法保证。为此,青岛市卫生局决定加强镇、村两级基层医疗卫生建设,一是,按照“规划先行、规范建设、填平补齐”的原则,用一年左右的时间,对全市109个镇(街)卫生院实施标准化建设。今年,重点完成91个镇(街)卫生院标准化建设,由市(区)负责筹集资金,对每个卫生院补助50万元,进行重点装备和建设,并将此项工作列入2006年青岛市政府实事项目进行建设和管理。逐步建立起基本设施齐全、功能完善的农村镇卫生院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二是,按照“抓住两头、促进中间、分类实施、全部达标”的思路,决定用1年的时间全面完成村卫生室规范化建设改造。今年由青岛市财政安排专项医疗设备补助资金,每个村卫生室补助5000元,市(区)、镇负责房屋等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完成3119个村(居)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其中,对2025个达不到标准的村(居)卫生室进行改造;对1094个没有独立诊疗场所的“炕头医”新建标准化村(居)卫生室。。三是,将卫生院的人员、业务、经费等划归市(区)卫生行政部门按职责管理。深化卫生院内部运行机制改革,实行全员聘用制和绩效工资制,提高运行效率。
农村公共卫生服务网络建设取得新突破。鉴于目前青岛市农村公共卫生基础设施和队伍建设现状,他们根据青岛市农村预防保健工作需要,决定把镇级防保职能从镇卫生院剥离出来,按每6-8万人口或1-2个镇设立一个工作站的标准,在全市农村建设独立的镇(街)卫生监督和疾病控制工作站,作为市(区)卫生行政部门的派出机构,负责辖区内的卫生监督、疾病控制和妇幼保健等公共卫生管理工作,并监督指导村级预防保健工作;按照每万人口1.5-2.5人的标准配备卫生监督与疾病控制工作站工作人员,工作站人员实行公开考录,原则上优先从镇(街)卫生院从事防保工作的人员中择优录用。用2年的时间完成农村公共卫生服务网络的建设,真正把预防保健工作落实到基层,服务到农民。
农村爱国卫生工作实现新突破。针对新农村建设“村容整洁”的卫生要求,他们在农村积极倡导开展农村爱国卫生运动,实施了“爱护家园、呵护健康”工程,即指导全市6049个行政村对所产生的生活垃圾进行集中处理,防止农民生存、生活环境受到污染;进一步加大农村改水、改厕的范围,2005年青岛市投资1.8亿元的完成了村村通自来水一期工程,使1050个村庄通上了自来水,2005年底全市农村累计自来水收益人口覆盖率达到92.1%。2006年争取实现村村通自来水,让农民喝上“放心水”;为让农民使用上“卫生厕所”,2005年青岛市完成改厕48735座,他们力争到2010年,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60%以上,以保障农民的健康。
以城带乡、反哺农村,提升农村医疗卫生水平。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医疗卫生事业,需要全社会的大力支持和援助。青岛市卫生局在扶助农村卫生事业方面,重点开展了“二项工程”。
一是,实施了“政府组织、财政支持、覆盖镇村、对口帮扶、常驻不走、巡回医疗”的新型卫生支农服务工程。青岛市为解决个别城市医疗机构对卫生支农工作“认识不足、思想抵触”和个别支农人员“名字下乡”或“出工不出力”的现象,规范卫生技术下乡人员的管理,提高对口支援的效率,加快提高基层医疗技术人员的水平,为农民提供优质医疗卫生服务。自2006年始,青岛市城市医生参加主治、副主任医师职称评审和考试的人员在报送材料时,须提供现聘任职称期间内的《城市医生到农村服务鉴定表》后,方可参加评审;已经获得中级或副高级职称资格的人员必须完成到农村累计服务一年时间的支农任务后,方可予以聘任。2006年度青岛市已组织41家医疗机构的621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到109个镇(街道)卫生院及4712个村卫生室等医疗卫生机构参加支农服务,并实行包村制度,每人负责2-3个村,定期到村卫室坐诊;从2006年开始,对新考录的住院医师,在规范化培训期间,要到镇、村卫生机构挂职锻炼3-6个月。政府组织的城市卫生机构支援农村卫生工作所需经费由派出机构的同级政府财政部门给予专项补助,由卫生行政部门考核发放。通过公开招聘、包村帮扶、挂职锻炼等多种途径,加快实施重点村每村有一名大学生计划。他们还筹资500多万元,购置了三辆“大篷车”,配置了必需的医疗设备和组织了医护人员,将定期开往农村田间、小巷,走进农民庭院、炕头,为最基层的农村群众提供简捷、方便、高水平的医疗卫生服务。
二是,实施人才培养“十百千”工程。即从41家二级以上的医疗单位,选拔621名中级以上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到镇(村)卫生院(室)对7946名乡村医生进行规范化培训。过去,我国农村缺医少药,乡村医生“一根针、一把草”“赤脚”为农民服务。现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卫生事业,如果没有农村医疗卫生技术人才,新农村卫生事业建设就会成为空中楼阁。但是,目前青岛市乡村医生只有5.17%人员具备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仅50.2%人员受过正规培训教育,且半数以上人员年龄超过45岁。因此,做好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工作,规范他们的医疗行为,是为农民提供优质、安全的医疗服务的前提。2006年,他们将加大对乡村医生岗位培训和集中培训的力度,采取多样化的培训方式覆盖全市所有乡村医生。一是,安排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的卫生技术人员利用一年的支农时间采取到6-8个村卫生室短期带教的形式,对乡村医生进行“言传身教”式的岗位培训和适宜技术带教工作。二是,安排组织“大篷车”巡回医疗讲师团进村入室进行专题培训。三是,安排市(区)医院、镇卫生院利用例会、培训班等形式对所辖乡村医生进行集中培训。对符合执业注册条件的乡村医生进行了执业证书发放和备案工作。未来五年,青岛市将实现每个重点村卫生室有一名大学生,全市90%以上的乡村医生具备执业助理医师或执业医师资格,为新农村卫生事业培养一批建设者。
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缓解农民“看病贵”。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着力提高农民群众的健康水平,满足他们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防止他们“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多年来,青岛市为缓解农民“看病难、看病贵”,进一步完善和实施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给百万农民群众带来的更多实惠。
青岛市自2003年实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以来,截止2005年底,全市参合农民达到406万人,人口覆盖率达91.8%,仅2005年为107万人次报销医药费9650万元。如崂山区还实施了“三个有效补偿”、“五个全部报销”,即不仅对住院患者进行补偿,还对门诊大病患者也进行补偿,而且对符合慢性大病条件的家庭病床患者也按照每半年或者一年实施累计补偿;对参加群众的实行体检及建档、传染病控制预防接种、计划免疫保偿、孕产妇保健服务和健康教育等社区预防保健服务项目全部报销,使合作医疗的内涵实现了由单纯医疗保障型向医疗预防与保健型的转变。这一重要举措的实施,不仅进一步增强了广大群众的疾病预防和自我保健意识,有效地减少了疾病的发生和大病费用的支出,而且大幅度增加了合作医疗的受益面,调动了群众的参与积极性,为推进合作医疗的良性循环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在即墨市还开展以“光明行动”和“爱心行动”为代表的大病医疗救助,2005年3月,该市出台了《即墨市“爱心行动”实施方案》规定,凡年龄在18周岁(含18周岁)以下、户口在即墨的所有患有先天性心脏病的少年儿童均为“爱心行动”实施对象。对其他患者,市政府每年拨付资金50万元用于住院医疗费用的报销和救助,使4085名白内障患者重见光明,为43名患先天性心脏病的少年儿童实施了康复手术。
2006年,青岛市将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标准列入市政府实事项目,筹资标准达到了50-80元/人.年。到“十一五”末,政府补助和农民个人缴费总水平达到每人每年200元以上。他们将按照坚持以收定支、量入为出、逐步调整、保障适度的原则,严格资金管理,做到当年基金“收支平衡,略有结余,保障充分”,根据基线调查、筹资总额等情况,合理确定和调整报销比例,即要防止沉淀资金过多,又要防止透支,要求基金结余率控制在15%以下。充分体现了合作医疗的设立宗旨,体现了人性化的制度设计。他们还建立了农民大病风险专项基金,对享受大病统筹最高限额后,个人自负比例超过农村年人均收入50%以上的部分,再按照一定比例给予补充性救助。真正缓解了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社会性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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