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月流火,骄阳灼灼。也如同夏日擢升的气温,一则“公告”在青州市民中引起了普遍关注和热烈议论:山东省青州市人大常委会要评议副市长,消息不胫而走……
近日,青州市人大常委会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及《青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述职评议工作暂行办法》的规定,经市委同意,决定对市政府全部7名副市长进行述职评议。 此次述职评议,自5月中旬始,至9月下旬结束,历时4个多月,分为准备、调查和述职评议三个阶段进行。届时,将有驻青全国、省、潍坊和青州市四级100名人大代表参加评议。
其实,这只是该市人大常委会深化监督工作的一个缩影,也打破了以往人大监督“向下不向上”、“向低不向高”、“监督事多,监督人少”的坚冰,具有实质性的标本意义。
近年来,青州市人大常委会一直高度重视监督工作,特别是把对“一府两院”被任命干部的监督纳入了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轨道,规定了所有被任命干部届内至少一次向人大常委会述职,每年至少一次向人大常委会书面汇报工作思想情况,每年的工作计划都指定若干名被任命干部作为评议对象,进一步增强了被任命干部的人大意识、法律意识和群众意识,有效提高了他们的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水平,强化了他们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这次对市政府副市长一次性全部进行述职评议,时间之长、调研之深、层次之高、规模之大、组织之严、部署之细、关注之广,在青州市均尚属首次,这也是该市人大常委会加大监督力度、“双向”延伸监督触角的有益尝试。
为保证评议工作取得成效,圆满成功,达到群众满意,促进工作,提升素质,改进作风,提高为人民服务水平的目的。青州市人大常委会十分重视这次对“父母官”的述职评议,精心组织,周密安排。首先,在电视台、《青州通讯》等新闻媒体发布“关于对人民政府副市长进行述职评议的公告”,公布评议对象、评议内容和时间等,广泛征求人民群众的建议意见,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确保评议工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其次,制定《青州市人大常务委员会关于对市政府副市长进行述职评议的意见》,明确评议的指导思想、方法步骤、工作要求等,全面指导评议工作的开展。三是召开专门会议,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成立7个调查组,分别由一名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带队,采取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发放征求意见表等方式,深入基层和群众,广泛听取选民意见。四是副市长述职,代表评议,形成评议意见,写出总结报告,向有关部门和人员反馈评议结果,并向市委汇报。
目前,述职评议的前期准备工作正在紧张有序的进行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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