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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2008年之前,海淀区将在公立医疗机构实施“医药分开”的试点工作。同时建立竞争上岗机制和最高收入限制制度,以解决医疗服务机构靠药品牟利以及医药合谋侵蚀医疗的问题。
今天上午,海淀区召开创新大会,对今后五年海淀区的发展方向等内容进行了发布。并出台了《北京市海淀区“十一五”时期体制改革规划(草案)》。 其中提到,2008年前进行医疗机构的“医药分开”试点,研究制定医疗机构“医药分开”后经费不足的财政补偿机制。推行医药分开,进行公立医疗机构内部管理制度改革,逐步建立出资人制度和规范的法定代表人治理结构,建立竞争上岗机制和最高收入限制制度,以提高公立医疗机构的服务效率和服务水平。
与此同时,为确保公立医院的公益性质和主导地位,海淀区将把营利性特殊医疗服务项目从公立医疗机构中分离出来,切实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此外,营利性医疗机构则要全面开发市场,加强监管,满足多层次特需医疗服务的要求。名词解释
“医药分开”是降低市民看病成本的一大关键。它指由政府成立的管理中心出资,向药厂集中采购,并根据卫生院的需求分发药品。卫生院只负责医疗服务,不再与药商直接联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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