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上海6月21日讯 今天举行的上海市政府例行新闻发布会,公布了《上海市城市地下空间建设用地审批和房地产登记试行规定》。
目前,上海市地下空间开发总量已超过1000万平方米,但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方面的专门立法尚属空白。 《规定》对地下空间建设用地审批和房地产登记的管理,从法律法规上予以明确规范,以促进城市地下空间合理、合法、有序地开发利用。
《规定》将地下空间按开发建设方式界定为“结建地下工程”和“单建地下工程”两种,分类明确用地审批程序。对同一开发建设主体结合地面建筑一并开发的地下工程,与地面建筑一并办理用地审批程序。单建地下工程,由建设单位向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划拨决定书或者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另外,新闻发布会还发布了《上海市查处车辆非法客运规定》,明确了城市交通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职责以及暂扣车辆的处理程序,同时加大了处罚力度,对非营业性客运汽车非法客运的,按照规定可处以最高5万—10万元的罚款。
(潘韩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