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金融中心,近有新加坡、中国香港、远有英国伦敦、美国纽约。在上海金融中心建设进程中如何借鉴和运用这些经验,值得我们认真思考。
慎用新加坡经验
新加坡和中国香港都是在短时间内一跃成为亚太地区重要的国际金融中心的。 由于这几个地方的时差不大,华人居多,以至于很多人在探讨上海建设国际金融中心时,喜欢拿上海与这两地作比较,且往往照搬它们的经验与模式,这是有害的。
在借鉴经验的过程中,要慎之又慎。新加坡和香港自身的情况与上海有非常大的不同,具体体现在:新加坡是一个独立的国家,中国香港是一个独立的经济体,为了取得国际金融中心地位,可以将自治权发挥极致,比如通过政策为各类金融机构营造非常自由、宽松的经营环境,从而聚集了大量的金融机构并吸引了大量的金融人才。就上海的情况来说,尽管上海的地位很重要,但国家在制订政策时,要考虑到全国的情况而不能只考虑上海(由于其他地区市场经济发育程度较低,整个国家统一的政策法规通常滞后于先进地区的发展需要)。特别是我国地区间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问题比较突出,上海所享有的政策特殊性也是有限的。
资金供给推动模式不可行
众所周知,国际金融中心是资金的集散地,在其中既要有充裕的资金来源(供给),也要有庞大的资金需求,两者缺一不可。
一个地方之所以成为国际金融中心,是因为:一方面它能吸引大量资金(包括境内、境外资金)进来,这些资金的提供方希望通过国际金融中心的运作,能够取得可观的回报;另一方面它能吸引资金需要方前来融资。但这并不是说,资金需求与资金供给要同时出现。
实际上,它们有先后之分,特别在国际金融中心发展初期。根据资金需求与资金供给出现的先后顺序,或者根据资金需求与资金供给在促成国际金融中心中的相对重要性,可以把国际金融中心的发展模式划分为两种类别:一是资金供给推动模式;二是资金需求拉动模式。从各个国际金融中心的形成与发展历程看,伦敦、新加坡、巴林等是典型的资金供给推动模式。
伦敦是最古老的国际金融中心,后来随着美国的崛起,被纽约逐渐超越,直至被远远甩在后面,纽约一度成为世界上惟一的国际金融中心。但纽约的这种地位未能保持很长,进入上个世纪50年代末,伦敦迎来了追赶纽约的历史机遇,凭借欧洲货币(主要是欧洲美元)业务,伦敦迅速东山再起,进而成为今天惟一可与纽约齐头并进的国际金融中心。
此外,新加坡、巴林等国际金融中心的崛起也有些类似。而反观上海,建设国际金融中心的历史机遇与伦敦、新加坡、巴林等地根本不同。
由于周边已有东京、新加坡、中国香港等著名国际金融中心,上海在吸引境外资金方面不可避免地遇到来自它们的激烈竞争,而且在未来一段时间内,上海处于下风的格局不会被打破;特别是目前内地尚未实现人民币在资本与金融账户下的可兑换,境外资金流入内地会遇到相对较多的障碍。
对于境内资金,其供应也不充分,这是由于我国是发展中国家,尽管2005年GDP总量已位居世界第四,但人均GDP相当低,根据边际消费倾向递减的规律,人们会把收入中的很大一块用于消费。总量并不大的境内资金分散在全国各地,上海如果要吸引较多的资金,必然损害其他地区的利益。所以,从上海的角度看,通过资金供给推动模式来建设国际金融中心是不切实际的。
上海目前面临着通过资金需求拉动模式来推进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大好机遇。上海本地区、长三角乃至全国强劲的经济增长客观上需要资金支持。由于上海具有良好的金融业基础,特别是金融市场体系的发育程度是内地其他地方无可比拟的,其他地方在寻求资金支持时自然将目光投向上海。我们认为,内地强大的经济基础有可能支撑起一座国际金融中心。上海如果错过机遇,国际金融中心就会旁落。
离岸金融中心不是必跨门槛
一直以来,离岸金融中心受到国内学者的追捧,认为上海在选择国际金融中心的路径时,建立离岸金融中心不可逾越。
所谓“离岸”,是指投资者的公司注册在离岸管辖区,但投资者不用亲临当地,其业务运作可在世界各地的任何地方直接开展。离岸金融业务受所在国的管制较少,而且通常享有税收优惠和保密等好处。根据不同标准,离岸金融中心的分类有所不同。如根据离岸业务与在岸业务的关系,可以分为隔离型离岸金融中心(如纽约、东京和新加坡)和一体型(或混合型)离岸金融中心(如英国伦敦和中国香港)。
根据是否发生实际的金融交易,可以分为功能性离岸金融中心和名义性离岸金融中心。前者有实际的金融交易发生,如纽约、伦敦等的离岸金融中心就属于此类;而后者没有实际的金融交易发生,其存在纯粹是为金融机构提供记账服务,注册在其中的金融机构多为“空壳机构”,如巴哈马、百慕大等的离岸金融中心就属于此类。
纵观全球各个国际金融中心的发展史,可以发现离岸金融中心在其发展过程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尽管如此,笔者以为,上海发展离岸金融中心的时机已经不复存在,主要的理由是:(1)离岸金融中心存在的一个重要理由是逃避管制和避税。在金融自由化浪潮的冲击下,当今世界各国竞相放松管制,降低金融机构的税负,以便改善本国的金融运行环境。在此背景下,离岸金融中心存在的理由已不充分了。(2)在上海周边,已有相对成熟的离岸金融中心,如新加坡、中国香港和日本东京,上海发展离岸金融业务不具有竞争优势。(3)上海大力发展离岸金融业务,必然会损害香港的利益,不符合“上海建设国际金融中心应从增量资源中寻求突破,而不去触动存量资源”的战略思维。
离岸金融中心对上海不是“华山一条道”。上海建设国际金融中心要有自己的特色,要紧密结合我国的国情和上海的市情,把握时代特征,抓住机遇,勇于探索,未必要走别人已走过的道路。即使建不成离岸金融中心,也有望建成令世人瞩目的国际金融中心,两者之间没有必然的对应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