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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本月26日,曾被公安部悬赏20万元通缉的A级通缉犯、大毒枭刘招华将在广州中院出庭受审。这是刘招华在2005年3月5日被捕后第一次出庭接受审理。
本报今日将派出记者前往广州,对刘招华受审一案进行跟踪报道。
昨日下午,福州市律师协会专门针对此案召开了研讨会。刘招华的代理律师福建天恩律师事务所律师陈代隆表示,他今日将启程前往广州。
陈代隆说,他是由刘招华二姐刘月春介绍,担任刘招华的代理律师,并非此前一些媒体所报道的由福建省司法厅指派的律师。“法律援助对象主要是经济有困难的,而刘招华不属于法律援助对象。”陈代隆说。
之所以同意担任刘招华的代理律师,陈代隆表示,这是他的职责决定的,“作为律师,我的工作是替别人打官司。”
而对于此前有媒体报道,他将为刘招华做无罪辩护一说,陈代隆表示,那样的提法是不准确的。“在法庭没有判决之前,任何人都可以被看作是无罪的。法庭还没有对刘招华进行判决,因此现在不能定他有罪。”
据广州方面消息,广州中院已在准备有关刘招华一案的庭审事项,有关方案已呈报广东省高级法院。背景链接“7·28”特大制贩毒案牵出刘招华
1999年7月28日,云南省公安机关获悉境外大毒枭谭晓林准备向我国贩毒的线索后,公安机关遂立案侦查,代号“7·28”贩毒案。
“7·28”特大制贩毒案本是以侦查和打击缅甸谭晓林贩毒集团为主线的。然而,该案在侦查过程中,却牵出了刘招华制贩冰毒集团。
1999年11月4日,广东省公安机关在广州市某仓库查获谭晓林贩毒集团由缅甸发往广东的第三批109千克海洛因时,同时查获了刘招华存放于仓库内的554箱、计11.08吨冰毒(加上后来在其他地方查获的,共12.36吨冰毒),刘招华及其制贩毒集团骨干成员陈炳锡、张启生等闻讯后潜逃。此后,广东、福建、云南等省公安机关相继开展了长期艰辛的追捕工作。公安部禁毒局通过国际禁毒合作渠道向相关国家提出了协助请求。
2001年4月23日,缅甸警方向我国云南省公安机关移交了谭晓林;2002年6月27日,泰国移民总局向我国广东省公安机关移交了张启生;2003年11月4日,泰国警方向我国广东省公安机关移交了陈炳锡。
2005年3月5日凌晨,福建警方经过精心部署,在福建省福安市街尾27号一举抓获公安部A级通缉犯——大毒枭刘招华。这一天,正是公安部在全国公开悬赏通缉刘招华的第100天!
该案创造了个案缴获晶体冰毒世界之最,个案查获制造冰毒设备、缴获毒资及捕获境内外毒枭全国第一。女记者胡玥:被抓后的刘招华仍以“最疯狂的制毒者”骄傲
这两天,《人民公安报》的记者胡玥,成为央视和全国许多媒体争相采访的对象。
这一切,是因为6月26日,曾制造12.36吨冰毒、轰动全国乃至世界的大毒枭刘招华将在广州出庭受审。胡玥曾面对面采访刘招华,并写了一本《女记者与大毒枭刘招华面对面》的书,本报记者昨日对其连线采访。 “我是上周知道刘招华将出庭受审的。”胡玥说,当时,她的心里很难平静,当初面对面采访刘招华的情景再次浮现在她脑海里。
2005年3月5日,大毒枭刘招华在我省福安市街尾27号被民警抓获。当年3月10日,在北京召开的公安部公开悬赏通缉抓获大毒枭刘招华奖金兑现仪式的新闻发布会上,胡玥成为被准许独家全程采访和报道的唯一记者。
此后,她在福建、广东,循着刘招华制“冰”罪恶之旅的轨迹,一路探访,实地考察刘招华的各处制“冰”工厂、藏毒仓库;与刘招华、他的亲人、他的同案犯们面对面长时间地访谈。因此,她对刘招华有深刻的认知。
“狡猾、聪明、奸诈、残忍,是我对刘招华人性的概括。”胡玥说,随着采访的深入,她对刘招华了解越多,她的心里就越发愤怒。
“刘招华从来就没有认为他的制‘冰’是一场罪恶。当得知媒体称他是‘世界头号毒枭’时,他竟然得意地笑起来。”胡玥说,与刘招华交谈时,他几乎一直以自己是“最疯狂的制毒者”的身份骄傲,对于受害于他制造的毒品的人们,漠然视之。而当他被公安人员追捕过程中,他甚至不在乎自己家人的命运。
2005年7月,胡玥结束了对刘招华的采访,随后写出了《女记者与大毒枭刘招华面对面》,书中讲述了刘招华从一名法警到大毒枭、从质朴到疯狂的蜕变历程,向人们展示这名震惊全球的大毒枭的真实面貌和内心。
“我希望他尽快受到法律的制裁,其实,我常常为刘招华惋惜。”胡玥说,刘招华能掌握全球领先的冰毒制造技术,如果他将这份聪明用到制药科技上,也许今天,他是一名出色的制药专家了。因此,她想通过此书,给人们一种警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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