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记者从慧)6月19日至20日,银川市人大常委会对我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新《税收征管法》实施的五年,是我市税收事业不断发展的五年,银川市地税收入由2001年的8.25亿元增长到2005年的13.83亿元,税收收入实现了连年高增长。
银川市国税收入在“十五”期间累计完成62.59亿元,尤其是2005年,完成税收收入17.97亿元,增收4.27亿元,比上年增长了29.26%%,税收总量和增幅均达到历史最好水平。今年截至5月底,共组织税收收入8.6亿元。
新《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颁布实施,对规范税收征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同时,在执行过程中仍存在一些亟待理顺和解决的问题,比如,对违法行为的定性没有做更进一步的明确,检查权限的主要环节没有“松绑”,对扣押、查封的不适宜拍卖的小额商品、货物或其他财产如何处理没有明确规定,发票来源不同,难以达到以票管税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