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周 围
近期,针对个人投资者的储蓄国债(电子式)将首次在国内发行。据悉,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和北京银行等七家银行已获得储蓄国债(电子式)的代销试点资格,这种国债的利息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发行利率高于相同期限银行储蓄存款税后收益。 记者从获得代销点资格的哈埠银行得到消息,本月底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招行等6家银行将开始接受储蓄国债(电子式)预购认证,双休日正常办工。
据哈市一家商业银行的工作人员介绍,储蓄国债(电子式)与国内原有的凭证式国债一样是储蓄国债的一种,由政府面向个人投资者发行,不可流通,不允许公司和单位购买。针对的投资者以工薪阶层和中老年等寻求较低风险投资的人群为主。这种储蓄国债(电子式)采用浮动期限、浮动利率,是其与凭证式国债最大的区别。据了解,将于7月初首期发行的储蓄国债(电子式)仍然采用固定期限、固定利率,发行期限和利率目前还没有最后敲定,但这位工作人员同时表示,储蓄国债(电子式)与凭证式国债的利率差别不会太大。
银行方面表示,国内从1994年开始发行凭证式国债,但由于凭证式国债采取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凭证式国债收款凭证”记录债权,难以建立全国统一的发行系统作为技术支撑,导致凭证式国债发售进度的透明度不高,且发行额度在不同银行、不同地区间的调剂比较困难。本次财政部会同中国人民银行选择部分商业银行为试点,面向境内中国公民发行的储蓄国债(电子式),就是丰富国债品种、改进国债管理模式、提高国债发行效率的一种有益创新,不仅有利于最大限度地服务和方便人民群众,而且也符合国际通行做法。
储蓄国债(电子式)的发行让市民又多了一个投资渠道。记者了解到,在兑付方式上,其与凭证式国债有所不同,以前发行的国债可以提前兑付,而储蓄国债(电子式)则是在到期一定时间内方可兑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