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林指导孩子们学习
刑满释放8个月后,24岁的姜林开始寻找一名警察。警察姓朱,9年前曾收留过流浪的姜林。
“现在,我终于有勇气走到他面前,告诉他,我当年的流浪是个错误。”昨日,姜林称。 他如今打着几份工,还收留了4个流浪儿,像警察叔叔当年对他所做的那样。
警察叔叔接流浪儿回家
姜林是四川通江人,11岁开始流浪。流浪是因为爸爸妈妈离了婚,妈妈走了,爸爸经常打他,“感受不到一点家庭温暖。”
广州、贵阳、成都、太原……姜林记不清到过多少城市,每一个城市对他而言都是驿站。15岁那年,他到了重庆,在渝中区大溪沟一家火锅馆打工。因为半夜尿床,被老板开除,工钱也没给。
姜林一气之下跑到大溪沟派出所“告状”,值班的朱警官听说他的遭遇后,让他住进自己家。姜林有尿床毛病,三天两头就要换被单,朱警官和爱人从不责备他,总是不厌其烦地拆洗。
两个多月后,朱警官送姜林回家。临走,朱警官给他200元钱,要他以后到了重庆一定去找他。
服刑7年愧对警察叔叔
姜林没回家,而是去了成都,后来又回到重庆。他没去找朱警官,尽管向往家庭生活,但他不愿接受管束。
就在那年,继续流浪的姜林和几个同伴闯进一家饭馆,偷了冰箱、电话,被抓住了。随后,他被送往少管所接受一年管教。出来3个月后,又因抢劫被判刑7年。
在监狱的日子里,姜林三次割腕、撞墙,企图自杀,所幸被管教干部及时救回。他们给他讲道理,还找来很多书,让他学习。那段日子,姜林常想起在朱警官家的日子,但他没勇气把自己坐牢的消息告诉他,“他一定会对我失望,还是不说的好。”
去年10月,姜林刑满释放,回到重庆。
要办“孤学院”帮助流浪儿
姜林在广告公司、影楼等多家单位兼职,业余时间还四处投稿,月入数千元。没事的时候他常想,如果当初遵守和朱警官的约定,不再流浪,生活可能会是另一种样子。
今年5月,具备了一定经济基础的姜林在观音桥宏基大厦为流浪儿租了房子。闲暇,他常在菜园坝等流浪儿童打堆的地方,说服那些孩子跟自己回家。每带一个孩子回家,他会拿出自己的释放证明,“再这样混,你们可能会重走我的老路。”
姜林家如今收留了4个10多岁左右的流浪男孩。他们每天按时起床、学习、活动。附近的志愿者还常来教他们唱歌、跳舞。
最近两天,姜林还给民政部门打了报告,准备成立“孤学院”,专门收留流浪儿,让他们走上正道。
“做这些的时候,我常想到朱叔叔,他当年给我的温暖,我如今要给这些和我一样的孩子。”姜林说。
晚报记者 路易/文 周舸/图
来源: 华龙网 2006-06-22 05:5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