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收到1.3万件举报申诉,40%反映农村干部问题
家庭年平均收入仅几千元的泰顺县半路村,村委会主任陈以仍却用蚂蚁搬家的方式,侵吞各项补助款1万多元。最近,陈被判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 今后,这些动了歪脑筋的村官将被检察机关牢牢盯住。
昨天,记者从省检察院了解到,《浙江省检察机关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已经出台,为新农村建设撑起了保护伞。检察机关重点打击村官犯罪,坚决查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征地拆迁、救灾救济等过程中的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行为。
“涉土”案件居高不下
近年来,随着农村建设加快,浙江村官犯罪也呈现新趋势,主要发生在土地征用、拆迁及集体资金使用的过程中。
村官利用职权实施犯罪尤其是涉及土地问题犯罪日益严重,严重败坏了党和政府形象,影响了农村的稳定和社会和谐。数据显示,2001年至今年5月,全省检察机关立案查处村官职务犯罪872人,其中村党支部书记、村民委员会主要负责人占七成,一半是在土地征用款等涉及土地事务中贪污、挪用和受贿犯罪。
“导致村官犯罪高发的原因之一,是他们文化程度较低,法制观念淡薄。”检察机关分析。据统计,犯罪的村官中,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的占七成。
据悉,省检察院已经会同省高级法院、省公安厅联合出台了规范性司法文件,对目前查办村官职务犯罪存在的有关适用法律问题进行了解答,统一了相关的法律政策,共同形成了打击合力。
坚决打击涉农刑事犯罪
除了职务犯罪外,省检察院的《意见》还要求,坚决打击以下几类犯罪活动:严重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有组织犯罪、“两抢一盗”;制造、销售假冒伪劣农资、农机产品,向农村地区销售劣质食品、药品等坑农、害农类犯罪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非法占用农业用地、盗伐滥伐林木;“六合彩”等赌博犯罪以及涉黄、涉赌等。
同时,还要对涉及“三农”的案件及时监督;对涉及“三农”问题的民事行政申诉案件,特别是对涉及征地补偿、相邻权纠纷、农民工维权等事关农民利益的民行申诉案件,及时审查办理。
“打击村官犯罪,要惩防并举,预防为主。”省检察机关负责人举例说,杭州市萧山区在村官换届时,会先听检察官上一课。据了解,今年以来我省有30多个基层检察院的检察长深入农村,给村官上职务犯罪预防课。
省检察院举报中心副主任张建斌欢迎村民积极举报。他说,省检察机关平均每年收到13000多件举报和申诉,其中有40%反映的是农村干部问题,因为村民举报,不少腐败的村干部被绳之以法。
(通讯员沈简轩记者刘徽 都市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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