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黄短信告联通案悄撤诉
专家称:联通难逃管理责任
法制网讯 杨露勇记者秦力文记者近日从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获悉,因收到黄色短信而状告中国联通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以下简称重庆联通公司)的张某已撤诉。 目前,法院和原告张某没有向本报记者透露更多有关撤诉的具体细节。西南政法大学副教授唐尧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此案不管撤诉与否,重庆联通分公司负有管理责任是不争的事实。
原告张某是重庆联通公司的一名用户。张某诉称,2005年12月25日前后,重庆联通公司擅自向自己发送短信,且收取了费用。张某最受不了的是,有些短信不仅非常无聊,而且是黄色信息,简直不堪入目!张某认为,该行为严重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使自己不但在经济上受到损失,在精神上也受到极大伤害。多次协商无果,张某将重庆联通公司告至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
西南政法大学副教授唐尧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此案不管撤诉与否,中国联通重庆分公司负有管理责任是不争的事实。由于联通公司是能够监控在它的信息平台上发送的短信息,因此它可以对这些短信息进行筛选和整理,不能只按发信息人的意志发送信息。
重庆市渝中区法院研究室相关人士向记者证实,因种种原因,张某确实已经向法院申请撤诉,而且法院也同意了其撤诉请求。记者问其原因,重庆市渝中区法院相关人士回答说,估计是重庆联通公司与原告张某进行了沟通,私下达成了某些协议。(责任编辑:徐艳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