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来论
半年前,上海师范大学美术学院教授刘大鸿向学生布置毕业论文时,“真实,不能抄,写自己,写大学四年艺术实践中的感受和体会”,是他对学生提出的全部要求。5月,学生们交上来的论文令他颇为满意,全部通过答辩。 但是在其后的5月24日,美术学院院长徐芒耀主持的第二次评审会,评定全部“不及格”。理由是“论文格式存在问题,不具学术性,充其量算作个人小结,需要重写”(6月21日《中国青年报》)。
徐院长的指摘之一,在格式,形式问题,应属次要。柏拉图的《理想国》,是对话体,卢梭的《爱弥尔》,是小说体,尼采的《查拉斯图拉如是说》,也是小说体,但是并不失其为学术著作,并抹杀不了其学术价值。论文是否合格,还当看内容。
涉及内容的评价,徐院长的指摘是:“充其量算作个人小结”;而刘先生的则是肯定:“从自己专业学习和社会实践出发搜集论据、得出论点并阐发感想,朴实内省地来一番由表及里的研讨”——孰是?孰非?
换言之,论文,又能否从“感受和体会”立论呢?
这个问题,并不可一概而论。假定是自然科学、社会科学方面,自属不宜,因研究的对象是外部世界,自当力求客观、理性,注重逻辑,讲究论证。但是在人文学科,却又不然,因有其特性所在:重主观。故此人文学科论文的写作,对于主观性内容也并不宜一味拒斥。设若论文虽根植于“感受和体会”,而确又反映了创作规律,并为实践所能检验,对于创作实践具有一定指导、促进作用,则自有其学术价值所在。以王国维《人间词话》为证,抛开其体式不过短评连缀不谈,内容也多由经验、直觉出发,而缺乏细密的分析、周详的论证。
徐院长及刘先生的分歧,不过是两种路数之争。存在应是多元的,自当以并行不悖为宜。至于这些毕业论文,该不该及格呢?其实,这个问题也不难解决。倘是以传统文论为参照物的话,这个问题,自当迎刃而解。于立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