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厂里狂制摇头丸240万粒 该案昨在江门中院开审
本报讯(记者庄杨杰 通讯员黄潮新)江门警方去年底侦破的240万粒摇头丸制毒案昨日在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 7名被告人被检察机关以制造毒品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研制冰毒东窗事发
2003年初,经人介绍,关某(郁南县人)与何某(另案处理)商定,由何某担供原料胡椒醛,关某随后与黎某(江门台山人)共同研制出摇头丸粉末并经何某检验合格后,以每公斤8000元的价格进行生产。
2003年下半年至2005年中,何某指使其手下先后把1870公斤胡椒醛运至台山交给关某,关即将胡椒醛用汽车运至台山四九镇玄潭村养猪场,与黎一起在该处生产,共制成摇头丸粉末约1300公斤,由关存放好。其后以每粒0.5元的价格叫人压制,先后在台山的化工厂等将约300公斤粉末制成摇头丸片剂约120万粒。2004年8至9月,他们叫人继续将300公斤粉末压成约120万粒摇头丸,成品均由何某的手下运回广州。
2005年10月,何某与黎共同研制冰毒。12月7日,关与何等人在开平市一饭店交接毒品时被当场抓获。
为脱罪庭上“狗咬狗”
庭审时,主要犯罪嫌疑人关某和黎某在公诉机关和律师的盘问中,完全不顾及两人曾经并肩作案大发不义之财的“友情”,在面对“谁是总指挥”这个问题时,不约而同地把主要的责任推到对方身上。
今年39岁的关某自称在制毒中获利40多万元。他说:“我之前不知道(制造的)是毒品,后来才知道。我只有初中文化,对化学一无所知,都是黎某给一些单子我,叫我照着单子上的材料买。他曾经写纸条给我,叫我去台山图书馆和中大查(制毒)资料。”
今年50岁的黎某大学毕业,是名化学工程师,他自称在制毒中获利19万:“如果他(关某)一开始就跟我说是制造毒品,我可能不会答应。刚开始的时候他们给我发工资,一个月一千元,后来(制出毒品)挣钱了就给我发奖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