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要想在南宁市第二拘留所顺利地探视被拘留者,必须在拘留所内的餐厅按每人30元的标准吃饭。
据黄某投诉,日前他到南宁市第二拘留所探视一位因打架被拘留的朋友,却被拘留所要求必须点60元的菜。 而且60元就只有了一盘豆角炒肉片,一盘青椒炒肉,量也很少。记者随后来到该拘留所。当班的工作人员称:“周六和周日,拘留所规定不能探视,但星期一到星期五都可以去探视。其中星期五是规定的探视时间,但只能跟被探视人通15分钟的电话。如果想见面,可以按每人炒30元钱菜的方式,到拘留所的食堂与拘留人边见面边用餐。周一到周四我们也可安排见面,但必须用‘炒菜吃饭’的方式来变通。”对此,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监所管理处有关人员表示,拘留所的这一做法是不允许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