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黔在线讯者昨日从省人口计生委获悉,为贯彻落实《贵州省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规定》,鼓励单位和个人举报违法为他人鉴定胎儿性别或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行为,我省出台举报奖励办法。
办法规定,举报人可采取信函、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县级以上人口计生、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行政部门举报违法为他人鉴定胎儿性别或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行为,经查证属实的,由所在地县级人口计生行政部门给予举报人奖金5000元。
接受举报的县级以上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行政部门受理查处举报案件后,应当及时通报同级人口计生行政部门,以便及时兑现奖励。
县级以上人口计生、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有关行政部门接受举报后,于7日内进行调查核实,30日内作出处理意见。
举报受理单位应当为举报人保密,不得泄露举报人及案件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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