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不要暴露我是艾滋遗孤”
本报记者 沈 颖 □实习生 徐卓君
从3月1日递交起诉书开始,中央党校教授靳薇在三个月中被一种焦虑的情绪包围,她自嘲像个祥林嫂一样,反复告诉朋友同一个故事。
她是小莉(化名)的监护人之一,这个小女孩儿是艾滋孤儿的消息,被北京某报暴露,令她无处逃避。
6月13日上午11点,靳薇走出朝阳区法院36号法庭,小莉告该报侵犯肖像权和隐私权案第二次审理结束,在等待了3个多月之后“仍未得到法庭的最后判决”。
在法庭上,靳薇始终不接受4万元赔偿的调解意见,她要得到一个判决,“公正判决不仅对小莉有意义,对那些潜藏在黑暗中的艾滋病人和他们的家属也很重要”。
而此案也是全国首例艾滋遗孤自诉侵害肖像权和隐私权案,案件中的媒体角色和个人权益之间的边界如何厘清,令人关注。
被暴露的恐惧
2005年12月7日,靳薇突然在网上看到《××时报》一则报道,“不仅用了小莉大幅脸部特写照片,而且将她的真名、曾用名和父母因艾滋病去世的信息全部暴露!”
靳薇依然清晰地记得对那位记者反复强调“不能用小莉的照片,不能用真名”,“他当时答应了,还说他是资深记者,常识他懂!”
靳薇找到12月2日出版的《××时报》第一版及A16—17 版上,看到了与约定截然相反的结果,连小莉的弟弟及父亲(现已去世)的照片和名字全部登出,并大量报道了未经同意的属于小莉的隐私。
例如“小莉的叔叔以及奶奶将她家的钱取走”,“小莉被寄养到姨母家,姨母的34岁的儿子,相貌较差,好吃懒做,不务正业,找不到媳妇,竟然别有用心打起了小莉的主意”,“小莉到X家后改名为XXX”,“小莉有严重的自闭症,情绪不稳定,成绩下滑得厉害,而且非常不自信,觉得自己没有用”。
“这些都是小莉的隐私。” 靳薇的气愤来自记者的文章打破了小莉历经磨难好不容易获得的平静,这个孤儿之前就是一个很不幸的孩子。煎熬曾始终伴随她。她的父母因卖血感染艾滋病先后去世,得到高耀洁等人的救助后逃离家乡。
2004年暑假,靳薇和高耀洁去山东曹县看小莉了,他们发现小莉的养母为图钱财不想让她读书。而养母系高耀洁委托。
高耀洁对自己托付的养母非常失望,难过得直哭,这个场景打动了靳薇,她答应高耀洁,自己做小莉的监护人。
2004年9月,靳薇和朋友一起把她从曹县接出来,送到南方一所学校。她开始接到小莉主动从学校打来的电话,“她以前像小刺猬一样把自己蜷缩起来,有很强的心理阴影,好不容易变得开朗懂事了。”
为了拥有正常生活,小莉一直回避自己身份,“她从来不说自己是孤儿,只说爸爸妈妈在外地工作”。靳薇担心报道会揭开小莉一直小心翼翼掩护的伤疤,造成难以预料的后果。而刚有转机的小莉却被报道重新拖入泥沼。
寒假快结束时,靳薇接到了小莉班主任老师电话,他也在网上看到了这则报道,“如果周围的同学认出她来,学生的家长可能到学校来闹,小莉很难在学校继续学习!”
2月下旬,小莉也给靳薇打电话,“她忍不住哭起来,她在上网时看到了那个报道,她感觉有人在背后指指点点,晚上经常做噩梦,哭醒之后室友问她,她不敢说。她又生活在被暴露的恐惧中,担心学校不要她了。”
陷入困难境地
为了给小莉讨回公道,3月1日,《艾滋病防治条例》实施第一天,靳薇向朝阳区人民法院递交了该报道侵犯肖像权和隐私权的起诉书。
媒体的不断转载让小莉处于更加危险的境地。
“这个记者没采访过我,”小莉对前来取证的杨绍刚律师说,“在山东,同学知道我是艾滋孤儿,躲得远远的,我习惯了不参加任何集体活动,我真怕现在的同学知道,听同学说‘上网’两个字就害怕,怕他们看到那张照片后认出我!不希望自己被暴露。”
记者发现,截至6月11日,在Google中,有关此篇报道的网页竟然高达8030项,至少50家网络媒体转载,其中45家挂有小莉的巨幅照片,他们根本没意识到自己也犯了同样的错误。
5月3日,小莉又打电话来,她哭着告诉靳薇,4月底的期中考没考好,还一个劲地说“对不起”,靳薇感到一阵心酸。
靳薇说,小莉怕她的姨母要抓她回去嫁给傻表哥,做梦都梦到养母来找她。
“我躲在床底下,老师说我不在,养母就到处找我,我吓坏了”,自从小莉被接走,断了财路后,她的养母特别不服气,“养父甚至威胁要全身捆着炸药来炸我,还要去炸高耀洁家”。
靳薇称自己被逼打官司,她曾在事发后向该报陈述严重后果,“记者虽然作了道歉,但轻描淡写,将错误归结为‘粗心的结果’、‘稿件交接中的混乱’”。
6月20日,该报在给本报记者的说明中称,“收到靳薇教授的意见后,报社领导高度重视,责成相关负责人与记者一同前往靳薇教授家中,对报道涉及的问题进行了深刻反思,并表达了诚恳的歉意。”
6月13日第二次开庭中,该报承认侵犯了小莉的肖像权,但不承认侵犯了隐私权,理由是报道“真实客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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