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儿子禹先生在一起住了3年,7旬老太并没享受到儿子的孝心,反而常被儿子、儿媳欺负,身上有不少伤痕。6月19日,住在九龙坡区杨家坪街道丰泽园小区的李老太在家里再次被打伤,她被送往医院救治。昨天,李老太被迫搬离儿子家,住进歌乐山一敬老院。
老太与儿子媳妇常抓扯
据目击者黄健称,18日晚6点,他听到禹先生家传来呼救声,他和一些邻居跑去看到,李老太躺在床上,口鼻出血,身上有伤痕。当时禹先生和他妻子均在房间里。
劳动村派出所一民警介绍,他们接警后赶到现场,看到李老太受伤了,就将李老太送到医院。不少邻居告诉记者,他们经常听到禹先生家传来吵闹声和李老太喊的“救命”声,还看到李老太与儿子、儿媳经常抓扯在一起。
搬家前与儿子再生口角
20日,记者在小区门口看到正搬家的李老太,她的鼻梁上还有一道3厘米的血痕。她的女儿告诉记者,为了让母亲过得好一点,她也劝母亲搬出儿子家。记者注意到,李老太搬出来的衣物和床上用品都很破旧。
李老太临走前,遇到禹先生下楼来,她说儿子太没孝心,在家经常打她,还不给她吃。禹先生则称:“不是我对你不好,是你经常乱说话。”
禹告诉记者,不能和母亲一起居住的原因是生活习惯问题,母亲经常拣破烂回家,使家里又乱又脏。
母子曾两次签订搬离协议
去年3月,母子俩在居委会协调下签订协议:禹先生每月给李老太400元,李老太搬到敬老院。李老太认为钱太少,不愿搬走,去年6月16日,双方又签了一次协议,李老太还是未搬走。
劳动村居委会一负责人介绍,为其母子俩的矛盾,他们也多次出面协调。劳动村派出所梁警官称,这类家庭纠纷,如果对人身不构成伤害,警方只能以调解为主。记者就此事咨询一律师,律师称,如果儿子经常与母亲发生抓扯或殴打母亲,对母亲造成伤害,其行为已经触犯了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情节严重的话,儿子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记者王先敏
来源: 2006-06-22 15:4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