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阜阳市政协副主席、阜阳中院院长刘家义涉嫌受贿被起诉本报讯(通讯员任毅记者郜征)记者获悉,昨日,原阜阳市政协副主席、阜阳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刘家义涉嫌受贿一案,由淮南市检察院正式向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今日,法院正式受理此案,将于近期开庭审理。
刘家义,男,59岁,汉族,阜阳市人,大学文化程度,中共党员。1983年10月任阜阳地委副秘书长,1989年11月任利辛县县委书记,1992年11月任阜阳地委政法委书记,1997年8月任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党组书记,同年12月任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2004年4月任阜阳市政协副主席。
据指控,刘家义在担任利辛县县委书记、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二十余次收受他人贿赂94万余元,数额巨大,涉嫌构成受贿罪。
2005年9月28日,阜阳市政协举行二届二十三次常委会议,通过了《关于撤销刘家义政协第二届阜阳市委员会委员资格、免去政协第二届阜阳市委员会副主席职务的决议》,撤销刘家义政协第二届委员会委员资格。同时决定,免去刘家义政协第二届委员会副主席职务。年底,刘家义被淮南市检察院批准逮捕(本报曾独家报道)。新闻附件
据了解,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至今已有2名院长2名副院长被罢免或查处。除刘家义外,该院原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朱亚被查,自1997年7月至去年2月,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其妻陈某,32次收受18人钱物,共计23.22万元,同时还涉嫌私藏枪支弹药。就在刘家义被政协罢免的同一天,阜阳市人大常委会撤销了该院原副院长王建明的职务。去年10月1日,原阜阳中院院长,后担任阜阳市委副书记、省卫生厅副厅长的尚军被免职,距其到合肥任职不足半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