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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将加大对生猪屠宰和流通的管理。高鹤涛 摄
“标准”大致包括三个方面:一、屠宰厂必须达到国家有关标准;二、其检疫标准至少要达到县级以上;三、猪肉运输车(必须是冷藏车)要达到标准。
本报讯 (记者舒涓实习生张爱荣通讯员穗仁宣)《广州市生猪屠宰和生猪产品流通管理条例》下月起实施,条例对外地肉进穗“不设防”,同时,以前设限的镇级肉联厂猪肉年内也有望进入广州城区的肉菜市场。以“贯彻新条例,吃上‘放心肉’”为主题的《羊城论坛》昨天举行,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力参加了论坛。
广州市工商局牲畜屠宰管理处处长宋富纯介绍,猪肉运输车辆只要符合条例中有关标准,什么人都可以购买使用,不会只限定哪几家单位有资格运输。进入广州市场的外地肉也要有标准,该标准预计下月出台。
“本地肉与外地肉是按照行政区域来划分的,镇级屠宰厂的猪肉产品目前之所以还不能进入广州城区,主要是镇级屠宰厂各方面的标准还无法达到要求。镇级屠宰厂在成立的时候确实达到了有关规定,但是后来因为管理不善等原因,出现了一些问题。”宋富纯介绍,镇级屠宰厂存在几个方面的问题,如设施过于简陋,部分生猪屠宰的检疫检验没有落实等。
据了解,广州市目前有70多家镇级屠宰厂,目前已经关闭了神山、龙归两家无证屠宰厂。相关整改工作计划把镇级屠宰厂压缩到50多家。评估工作有望在年内结束,届时经评估合格的镇级屠宰厂可向广州老八区供应鲜猪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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