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搞商业贿赂就让谁进“黑名单”
“今后,但凡是搞商业贿赂的,我们都让他进黑名单,同时在阳光大厅(建委办事大厅) 曝光。”宁波市建委监察室主任李光明说。
昨天,宁波市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第二次(扩大)会议,确定今后宁波在治理商业贿赂方面的重点岗位和重点对象,同时还首次提出建立企业和个人信用制度,对企业建立信用档案。
治理商业贿赂,宁波将出重拳。今年1-5月,宁波共查处商业贿赂案53件,“581”廉政账户共上缴金额93.36万元,其中涉及工程建设和医药购销领域的分别达到了31件和9件。
对此,宁波市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正式确定了治理商业贿赂的四个重点:重点领域在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和政府采购以及资源开发和经销等领域,重点部门为宁波市建委、国土资源局等21家单位。重点岗位是企事业单位及其管理人员或项目监管者,重点对象则确定在行政主管(监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身上。
在具体作法上,宁波首次推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从源头抓起。
据介绍,宁波将加快建立企业和个人信用制度,建立和完善包括是否有不正当竞争行为,是否有商业贿赂行为的企业信用档案,对企业进行分类监管;实施企业诚信守法提醒制、警示制、公示制,促进企业依法经营;建立“黑名单”企业数据库,对有商业贿赂问题的企业,健全会计体系,并强化审计监督。
对进入黑名单的企业,将加大在限制贷款,经济处罚,吊销执照等方面的处罚力度,构成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这一点,宁波建委已开始将法院判决的行贿案件涉案企业列入数据库“黑名单”,并对这类企业在今后的工程招投标中进行限制。
“不管是偷工减料的生产行为,还是贿赂他人的企业信用行为,这些污点都将被记录到数据库中,并迅速曝光。”李光明认为,政府此举将企业信用程度和企业本身利益直接挂钩,意义非凡。
(记者李军 都市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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