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开宝马的“老赖”终于在其住宅小区现身了,然而,很快他又从法院执行人员的眼皮下再次溜掉了……昨日上午,发生在成都双流华阳镇府河菁华小区的一起“追债”事件,令法院执行人员啼笑皆非,也说明当前“老赖”的逃债方式层出不穷。 为此,有学者指出,这类现象是对相关法制“漏洞”及相应社会配套机制缺失的严峻拷问。
A 新闻事件
判决生效被执行人开始玩失踪
“出现了,这个老赖终于现身了!”昨日早晨,当得知被执行人陶某终于现身于他的住宅———华阳镇府河菁华小区时,已经在现场“布控”多时的双流县法院执行局执行人员按捺不住有些激动。
据介绍,现年42岁的陶某是一名建材行业的老总,在一起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纠纷案中欠下了140万元人民币的债务。此案经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但法律文书生效后陶某拒不执行,有关方面于5月9日要求法院强制执行。
法院执行局表示,陶某完全有能力还清债务,经查实,其有一辆宝马车,名下有一处面积近200平方米的私人豪宅及一处私家车库。然而,法律文书生效后,陶却与执行局玩起了“失踪游戏”。“这是一个典型的‘老赖’!”执行局有关负责人称,打通被执行人的电话后,他要么称在外地出差,要么称有要事在身,要么关机。为此,执行官多次来到他的住所,但一直未能见到陶某的踪影。
强制查封时轿车过户存折“缩水”
昨日上午11时许,当记者赶到华阳镇府河菁华小区时,执行人员称:“这名老赖又跑了,我们正在找他!”据介绍,前日晚上至昨日清晨,该小区护卫均见到了陶某,并与其打了招呼。随后,法院表示要对陶的住宅进行查封,陶妻黄某接到通知后开着一辆高级轿车出现在现场。法院迅速对其住宅进行了强制查封,情绪激动的黄某认为丈夫的事与自己无关,并当场与执行人员发生了冲突。
记者在现场看到,法院的执行法律文书已于5月9日生效,执行人员搜查陶宅时却发现,户名为陶妻的一个存折显示:于5月22日存入人民币2444644元,5月23日分4次取走仅剩20余元。查封过程中,法院同时发现多本存折,账面显示总余额为5万多元。而原本属于陶氏夫妇共同资产(即陶妻所开轿车)的轿车,也已过户给别人。目前,双流县法院执行局已冻结了陶某相关房产,并就相关情况展开进一步调查。
B 纵深调查
冲突升级逃债方式层出不穷
记者走访成都地区部分法院执行局发现,尽管各局在实施执行时“想尽了办法”,最终能真正执行下来的案件却不到总案件数的一半,大部分案件只能“终止执行”,被执行人与执行人员的现实冲突不断升级。
记者发现,金融案件“执行难”显得尤为突出,并引起了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执行难”呈现出多种特征,大部分被执行人在原告起诉前就分散隐蔽了绝大部分财产,连自身也悄然躲藏起来,与执行人员打“游击战”。被执行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也往往是皮包公司或信誉较差、陷入或暂时陷入困境的中小企业,有些一年一开张,打一枪换一个地方,找不到执行人,执行就始终难以启动,财产状况自然更难以查明。
据调查,当前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有的多头开户、账外设账,存款化名,买房挂名,搞资金“体外循环”;有的借企业转制或改制之名,通过投转资产等方式改头换面搞“脱壳经营”、架空债务的被执行人越来越突出。
C 难点探寻
执法尴尬缺乏法治及机制配套
法院执行部门有关负责人普遍认为,执行案件调查难、取证难等,使“执行坚冰”难以打破。四川守民律师事务所主任刘守民谈及“老赖”时表示,其感触最深感到“最痛苦”的正是帮人打赢了官司却往往拿不到钱,“老赖”躲债的方法日益“高深”,以致不时出现有人不得不将严肃的“法院债权文书”或相关债权拿来“拍卖”的情况。“老赖行为的猖獗,是对法制的严重破坏!”刘守民认为,缺乏对法律的起码尊重是造成“老赖”现状的外在原因,因此法治建设的完善与相关社会机制的配套至关重要。
D 破局设想
健全法制实施个人破产行不?
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庭曾公布一个数据:我国法院一年审理有财产给付内容的民商事案件大约有450万件。1993年,当事人自动履行的比例占了70%,但到2003年,需要法院强制执行的比例上升到了52%。有律师感叹,这是因为《个人破产法》缺位,很多“老赖”觉得“资不抵债”对他生活、工作毫无影响。他们一边大把花钱,一边欠钱不还,使得社会公众对司法权威越来越没有信心,也导致债权人转而通过讨债、绑架、拘禁、殴打债务人等极端方式来讨债。
“从长远看,出台《个人破产法》实在有必要。”刘守民律师说,日前双流县法院执行局推出拒绝“老赖”高消费、限制其登机及出入境自由的“禁高令”,其实只是变相地寻找“故意不还钱的证据”———既然你说没有钱还债,那怎么就有钱高消费呢?但从另一个角度看,也可以看做是对个人无法履行债务的一种惩罚措施,在一定程度上是《个人破产法》的预演。如果有了《个人破产法》,明文规定财产不够还债就可以申请破产,破产的个人在一定时间内,是没有资格进行高消费的,那时,“禁高令”才真正有了法律依据。
新闻回放
双流法院酷招治老赖
几天前,双流县法院执行局的执行官们为对付部分重点“老赖”,与数十家宾馆及高档娱乐场所达成“君子协议”:拒绝“老赖”高消费,只要“老赖”们一现身,便及时向法院执行局反馈相关情况。
该院比较“狠”的另一大新招是与公安机关达成一致意见:法院对部分有钱不还、生活“逍遥”的重点“老赖”,将其身份证件及资料提供给公安机关及航空部门,严格限制这部分“老赖”登机及出入境自由。同时,法院针对案件的特点,与公安、检察、房管、城建、国土、规划等部门召开工作联系会,将“老赖”名单及有关资料发放到相关部门,建议相关部门在贷款、注册公司、税收缴纳、土地登记和办理有关手续时严格审查,从而形成执行工作对付“老赖”的联动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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