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国洪起特大合同诈骗案22日由无锡中院作出一审宣判,国洪起因犯合同诈骗罪、虚报注册资本罪,被判有期徒刑15年。
检方指控,北京赛克赛思科技投资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国洪起,与时任广东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华路营业部负责人的吴克夫事先商量,通过向南京禄口国际机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具虚假的3亿元资金的转入凭证及资金对账单,骗取了宁禄投资公司委托赛克赛思公司买卖国债理财的资产。 北京赛克赛思公司、国洪起、吴克夫诈骗数额达1.8亿余元。
此外,检方还指控,2003年2月间,山东九九有限公司在国洪起的直接负责下,以其贷款1.5亿元作为新增股东的出资,欺骗公司登记主管部门,取得公司登记,虚报注册资本2亿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