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延安6月23日电(记者刘书云)根据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对陕西省黄陵县“9·15”特大瓦斯爆炸瞒报事故调查处理意见的批复精神和有关规定,中共延安市委日前作出决定,给予黄陵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张清泉开除党籍处分,建议撤销其副县长职务,由延安市纪检委、组织部履行相关程序。
2005年9月15日,延安市所辖的黄陵县店头镇七丰村沟西煤矿发生特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12名矿工遇难、1人重伤、4人轻伤,直接经济损失363.4万元。事故发生后,该矿矿主及黄陵县煤炭局和县政府分管领导蓄意隐瞒事故,在社会上造成极坏影响。事故被查实后,陕西省煤矿安全监察局和陕西省政府有关部门组成的事故调查组在查明事故原因、认定事故性质和责任的基础上,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