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黔在线讯筑城一酒吧服务员监守自盗,趁着夜深无人之机,将酒吧内的名酒、贵酒全部洗劫一空,共盗走财物1万7千余元。日前,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该男子有期徒刑4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据了解,现年19岁的耿明昌是遵义县的一个农民,初中毕业后就来到贵阳醒狮路某酒吧打工,工作没多久,耿明昌认为收入太低,就这么走又不甘心,遂将发财的念头打在了酒吧的名酒上。2006年2月12日凌晨3时,耿明昌趁着酒吧无人之机,盗走酒吧内皇家礼炮芝华士一瓶(价值人民币1280元)、芝华士一瓶(价值人民币680元)、轩尼诗一瓶(价值人民币560元)、人头马一瓶(价值人民币520元)、黑红方洋酒二瓶(价值人民币1280元)及价值8200元的无线话筒等,凡是值点钱的东西均被其全部盗走,共盗走价值人民币17950元的财物,案发后赃物均已收缴退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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