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吴彬通讯员于亦杰城市快报一男子出狱后要与前女友恢复恋爱关系遭拒,竟强行将其带到洗浴中心强奸。事后该男子矢口否认强奸事实,但检察机关通过“110”报警电话证实嫌疑人强奸事实成立,昨日该男子因涉嫌强奸罪被南开区检察院批准逮捕。
检察机关经审查查明,犯罪嫌疑人罗某,今年38岁,1997年因寻衅滋事被判刑一年半,1999年因寻衅滋事被判刑一年半,2003年因抢劫被判刑三年半。今年5月5日晚10时许,罗某窜至本市南开区雅安道与咸阳路交口附近,对途经此地的前女友王某进行拦截,因王某拒绝与其继续交往而对王某进行殴打,致王某身体多处损伤(经临时鉴定为轻微伤),后罗某强行将王某挟持至一洗浴中心,以言语相威胁,强行与王某发生性关系,后又向王某索要钱财,王某出于害怕再次被殴打而到其兄处借了400元交给罗某,罗某得到赃款后逃逸。
由于嫌疑人罗某始终不承认其强奸王某的事实,检察机关根据现有证据,以及被害人王某对罗某的指控,证人证言,提取物证即被害人内裤上的精斑为罗某遗留,已基本可以证实罗某强奸事实成立。同时公安机关还提供了在案发当时“110”接警的情况:案发时,王某的手机拨打报警电话后,没有讲话可能被控制。据此检察机关认定罗某涉嫌构成强奸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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