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禁毒委称禁毒法草案已提请审议,《禁毒法》或年内出台
吸毒是否犯罪尚无定论
本报讯国家禁毒委员会副秘书长陈存仪昨天表示:《禁毒法》有可能会在2006年年底以内出台,但不能简单地把吸毒行为都定为犯罪。
陈存仪说,公安部已经在2005年底把《禁毒法》送审稿报请国务院审议。国务院法制办在先后征求了国家禁毒委员会30来个成员单位,全国各省市、自治区人民政府的意见并进行调查研究后,现在已经把《禁毒法》草案提请到国务院常务会议上进行审议。
陈存仪强调,按照立法程序,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以后,还要提交到全国人大常委会来审议,所以《禁毒法》究竟什么时间能够出台,最后决定权在全国人大常委会。
提到有专家建议要把吸毒行为定为犯罪时,陈存仪表示,这涉及到对吸毒人员如何定位的问题。“通过多年的禁毒实践和相关的医学研究证明,吸毒人员具有病人、违法者、受害者多重属性。”
从法律的角度看,吸毒行为是直接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违反禁毒决定,并且在客观上还诱发了许多违法犯罪行为,所以吸毒人员是违法者。从医学的角度看,吸毒成瘾的人大脑神经功能受到严重损伤,有一种顽固的反复发作的脑部疾病,在大脑脑部有病灶,所以吸毒成瘾者又是脑疾病的患者。从社会学角度看,吸毒成瘾对身体上、心理上都造成严重损害。
“从这三个方面来界定吸毒行为比较准确、比较合适。至于要把吸毒行为定位为犯罪,涉及到立法的问题,恐怕要由国家立法机关来研究决定。”陈存仪说,“吸毒人员大多数都是青少年,如果把吸毒行为都定为犯罪,可能牵涉面会很宽。”
(钟欣)
禁毒要加强“国际化”
据新华社电 近期,我国成功破获了一批跨国贩毒大案,抓获了韩永万等20名境外大毒枭。国家禁毒委员会副秘书长陈存仪22日表示,要不断推进国际禁毒的合作和交流,我国的禁毒工作还要进一步加强“国际化”。
陈存仪是在国务院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作出上述论述的。他说:“中国国家禁毒委员会已经举办了第二届东盟和中国禁毒国际合作会议以及与缅甸、老挝、泰国、印度、巴基斯坦等国家的禁毒双边合作会议,进一步加强了与联合国毒品和犯罪问题办公室及有关国家、地区在缉毒执法、情报交流、化学品核查等方面的合作。”
据了解,国家禁毒委还在国际合作中加强了反洗钱工作的交流和培训,由公安机关缉毒执法部门和银行的反洗钱部门加强合作,对一些大额的可疑资金流动进行监控,摧毁打击贩毒集团和贩毒分子的经济基础,同时国家也加强了反洗钱方面的立法研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