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商报报道本应造福于中低收入阶层住房消费和保障而建立的公积金,却没有便捷地、充分地运用到这个阶层身上。高达近6000亿元的公积金闲置,和职工的住房需求形成了强烈反差。北京师范大学金融研究中心主任钟伟认为,住房公积金管理存在致命的管理漏洞,住房公积金管理体系精简势在必行。
近万亿元的公积金只有不足40%的使用率
根据建设部的统计,目前已经存缴的近万亿元的公积金,只有不足40%的使用率,高达近6000亿元的公积金闲置。其实质不过是,本来应该为存缴者所使用的公积金,往往变成了公积金管理中心牟利的“大金库”。从目前公积金的使用结构来看,除了职工公积金提取使用之外,银行专户存款占比约为50%,投资国债约为10%,其余为公积金中心尙待收回的项目贷款、单位贷款、挤占挪用。一方面是中低收入群体殷切的住房信贷需求,另一方面竟然有差不多一半的公积金闲置在银行。此外,由于目前个人公积金贷款限制多,贷款门槛太高,对职工连续缴存期限和贷款额、贷款时间有较大限制,这直接导致了公积金一方面沉淀在管理中心,另一方面却使得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需求的低成本金融支持十分脆弱。
制度缺陷导致管理漏洞致命
导致这样尴尬局面的致命因素,在于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制度缺陷。目前,公积金管理制度的特点,一是各地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和公积金管理中心是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因此在政府职能部门和大型国有企业的干预下,住房资金和公积金混同使用和挪用的情况相当严重,这也是国家审计署多次审计披露出的问题。二是公积金管理中心缺乏严格的内控制度,通过内部调账、补签合同、修改合同等方式违规使用资金的情况比比皆是。甚至也不乏某些公积金管理人员卷款而逃、海外旅游,甚至豪赌、抵押挪用公积金投资炒股等现象。三是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外部监管基本缺失,虽然各地成立了住房资金管理委员会,也制定了住房资金归集、使用、管理的规定,实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但委员会形同虚设。
精简、便利、有效是改革目标
钟伟建议,一是公积金管理中心应精简撤并,考虑到目前各中心的高度分散、专业性不足、强烈的部门利益冲动,以及层出不穷的滋长生在住房公积金之上的各类经济犯罪,精简势在必行。二是住房公积金委托全国性商业银行来管理,公积金本身的长期性、闲置性和强制储蓄的特性,使得商业银行能够更有效地管理资金,也会给公积金使用者带来便利,至少职工在申请运用公积金贷款以及组合贷款时更为便捷,银行也更能把握借款人的风险特性。(编辑 小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