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殷莹)昨天本报接到学生家长反映,本市红星路小学向每名六年级毕业学生收取十余元作为给学校献礼的“礼物钱”,这种伸手要礼的举动引起不少学生和家长的反感。
读者张女士称,自己的孩子在红星路小学上六年级,毕业前夕,班主任要每个同学交十余元钱凑钱给学校买礼物。 老师们还告诉学生,该校历届毕业生都是如此,在老师的劝导下,学生向家长要了十余元钱,统一交给老师。对此很多家长和学生不理解。昨天,记者与红星路小学的校长取得了联系,该校长确认有此事,并表示,毕业生的这份钱还没有完全交上来,他们将再研究此事。对此,很多学生和家长表示反感,他们称,给学校买礼物应该完全自愿,而学校伸手找毕业生要礼物的行为却有悖教育原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