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四药”事件过去不到一个月,杭城医院又发生使用过期葡萄糖氯化钠注射液(俗称盐水)事件。
昨天8:30,一来自千岛湖的40岁高龄孕妇,在杭州市第二人民医院输液时发现,医生给自己挂的盐水,竟然已整整过期了11个月:外包装上赫然写着:有效期至2005年7月。 医院竟然没有发现,且将过期药品流入了使用环节。事发怀孕已5个月40岁孕妇被注过期药物
昨天傍晚,记者来到市二医院产科病房时,王兰香正躺在床上,床头放着一袋注射了一半的葡萄糖氯化纳。袋子外包装上标着有效期:2005·07。
这就是那袋过期的问题盐水。
“大人吃点苦没关系,孩子不能出事啊!”王兰香眼泪汪汪,她已40岁,好不容易怀了孩子,现已怀孕5个月,为了保胎来住院,没想到碰到这种事。
王兰香说,上午她发现护士给她挂的盐水日期不对,一开始她还不敢说,心想这么大的一家医院不会出错。但盐水挂了10分钟后,她越看越不对头,才急忙喊来值班护士。
值班护士发现日期不对后,立即给换了下来。
让王兰香感到后怕的是,她从6月19日住院以来,已连续挂了三天这种盐水。这里面是否都是过期盐水呢?药监部门
定性为医院使用劣药
“药品一旦过了有效期后,绝对不能用到患者身上。”拱墅区药监局副局长徐平和说,这袋由西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20030806的葡萄糖氯化纳注射液,已过期11个月,属于劣药。
昨天上午,该局两名工作人员对市二医院药剂科进行调查,发现该院在2004年4月15日采购了960瓶该批次药物,第二天全部由住院部药房领走,并全部发放到各个科室。也就是说,王兰香使用的这袋葡萄糖氯化纳注射液,已经在妇产科存放了两年两个月。
拱墅区药监局表示,将对市二医院做出严肃处理。医院
愿意承担事件一切后果
怀孕5月的王兰香输入过期11个月的葡萄糖氯化纳后,会不会给胎儿带来什么不良后果?
昨天,市二医院相关负责人表示,从医院对患者的检查情况看,患者还没有出现任何身体不适,但是,事情发生了,医院愿意承担因该药品引起的任何健康问题,包括大人和小孩。院方表示,今后将进行药品流程整改,严格筛查每瓶药品的有效使用日期。事件疑问目前只查到两袋到底用过多少还不知道
目前,医院共查到该批次的过期药品两袋,其中一袋就是王兰香使用的那袋,另一袋在该院护理部。
医院的《效期药品管理制度》规定显示:医院各部门应该在每个月末,必须检查所有用药效期情况。
但到目前为止,该院到底将多少过期盐水用在了患者身上还不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