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韩岩)正值夏收季节,家住榆林绥德县的麻海斌等数十位农民工投诉本报,反映在延川县承包修路的包工头朱德银,以及工程转包方延安通圣公司拖欠民工工钱一事。他们质疑:一项700多万的工程竟然不签合同就能转包施工,结果引起纠纷让农民工无辜受害。 如今,三个春秋过去了,还有179名农民工竟然没拿到一分应得的血汗钱。
6月8日,记者来到延安采访时,一些来自榆林、延安等地农民工的代表正找包工头朱德银讨要工钱。只见他们每人手中都握有账单,72岁的郝成名和儿子为朱德银打工半年,本应得工钱8300元,但至今未拿到一分钱。朱德银工队的会计高鹏举(万花乡人)说,他给乡亲们揽活本想让大家赚点生活钱,没想到是白干了。
几经打听,记者找到了这位名叫朱德银的包工头,他是延安机电建筑安装公司第八项目部经理。提起拖欠农民工工钱的事,这位已年近50岁的陕北大汉禁不住潸然泪下、满腹委屈。他说,拖欠工钱是事实,他不会赖账,已经用2分的利息贷款130多万元,支付了100多位农民工的工钱,但延安通圣公司十六处(即延川县公路段)欠他450多万元工程款不给,让他一个平头老百姓又有何办法。
2002年7月,延川县境内一段省道205线玉(皇庙)杨(家园则)二级公路修建时,该工程项目负责人(即通圣公司十六处)找到朱德银,说有一段4公里路基工程难度大,别人干不了,让给他干。当时,他提出该段工程连个合同都没有,工程钱数也没定,这活让他咋干。该负责人承诺,完工后按实际工作量可以变更,不会亏了下苦人的。
碍于老熟人关系,朱德银便从延安、榆林、甘肃等地先后招募了200多名农民工,雇用了大型的挖掘机、装载机、压路机等机械设备,并贷款垫资进入工地加紧施工。到2003年6月中旬,他所承包的一段路基工程完工并交付使用,当年被评为省优工程,完成工程量750余万元。期间,十六处仅支付他工程款267万元。到工程结算时,由于该项目负责人调任,新上任的负责人不承认曾有口头承诺,对下欠工程款迟迟不做决算,也不支付农民工工钱。
“当初为何不签合同呢?”记者不由地问。朱德银说:“这项工程到他手上已是第三包了,标底价太低无法完成工程。”“那么,为何不把口头协议写在书面上呢?”他说:“以前包工都是干完后再补签合同,况且都是熟人,领导的承诺还能不算数?”记者又问:“这些年一共给你付了多少工程款?”他说:“先后付了292万元。”“现在还有多少农民工没拿到工钱?”他说:“现在除了甘肃等地的农民工工钱都已付清外,还拖欠当地179名农民工的工钱125万余元。”
记者来到延川县公路段,找到了当年该项工程技术员陈柏杨(现任一项目经理)。他说,朱德银是靠关系进来的,曾与我们头(时任延川县公路段段长、项目经理南学彪)有过口头协议,但后来让他签合同,他嫌标底价低就是不签。工程竣工后,我们按标底结算为380多万元,朱德银按工程量决算为750多万元,两家的账算不到一块。记者问,你们作为发包方,不签合同合不合法?他说,肯定不合法,但又解释说双方都有责任。
据了解,这起因拖欠农民工工钱引起的纠纷,朱德银上诉延安中级人民法院胜诉,但因法定程序问题,省高级人民法院于今年4月17日作出裁定,将此案发回重审。至此,打了两年半的官司又回到了起点。
“不知还要拖多久?”郝成名如是说,他们代表179名农民工,已不下20余次专程到延安找朱德银讨要工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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