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上海6月23日电(记者杨金志、刘丹)记者从23日在上海举行的“中国特色少年司法制度与审判组织机构理论研讨会”上了解到,中国目前已经建立了2400多个专门审判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少年法庭”,少年审判法官有7200多名。 中国基本做到所有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由“少年法庭”审理
未成年人犯罪正在成为威胁中国社会平安的重要因素。当前,中国未成年犯罪的绝对人数占全部刑事犯罪人数的9%到10%。而且,近年来中国未成年人犯罪呈上升趋势,增长率约为12%。同时,实施犯罪的未成年人年龄越来越小,暴力程度不断加剧。
“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审判应该教育为主、惩戒为辅。”华东政法学院教授肖建国说,“大多数未成年人犯罪是因为他们的身心尚未发育成熟,受到不良环境的诱导和胁迫,绝大多数人都是初犯、偶犯或者过失,主观恶意不深。”
肖建国认为,如果轻易地把一个孩子送到监狱里去,他的心灵很可能变得灰暗扭曲,“一个恶少可能变成一个恶霸”。
事实证明了“少年法庭”独特审判方式的效果:从1984年至今,中国的少年法庭共审判未成年人罪犯74万余名。通过少年法庭耐心、细致的矫治工作,这些未成年人罪犯大多数都能悔罪服判,在刑满释放后也能正常地学习生活。2003年,中国未成年人的重新犯罪率仅为1.41%。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顾秀莲出席会议时说,中国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形成了一套反映未成年人案件审判规律的特色工作制度,探索了一套法理与情理交融、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统一的审判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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