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陈齐云记者傅强)2006年6月26日,第19个国际禁毒日。今天上午在思明区法院内,上百人旁听了对12名毒贩的公开宣判大会。
12名贩毒罪犯被处以有期徒刑六个月至十五年不等,并处以罚金。
被告人王某犯贩卖、运输毒品罪,被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2万元。2005年8月,王某在安溪与厦门陈某多次电话商议贩卖毒品海洛因,双方商议8月21日在厦门以每克人民币230元的价格交易毒品海洛因50克。当日,王某利用铁架、钢筒、千斤顶将52.50克的海洛因压缩成块状,带到厦门某餐厅企图进行交易,路上还借用的士司机电话联络,王某在交易现场被人赃俱获。
12名毒贩子中,钟某妹、陈某毅、邱某忠都曾因毒品犯罪被判过刑,故被从重处罚。
(来源:厦门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