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家坪珠江花园雅景阁5—4的途继宏问:我在白市驿渝川世纪园买了一套顶楼的房子,附带一个屋顶花园。可是,底楼的餐馆将烟道顺着外墙修到了顶楼,将我的屋顶花园弄得乌烟瘴气。请问:我是否有权让餐馆将烟道拆除?
主持律师周永强: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 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据此,如果该烟道确实给你的生活造成较大影响,你可以要求餐馆进行改造,以减轻或者消除影响。无法经过改造改善的,可以要求拆除。
本周主持:本报新闻律师团成员周永强律师。咨询法律问题请登录www.cqwb.com.cn点击“律师在身边”栏目留言;或发邮件至记者信箱cqwblawyer@126.com。记者王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