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傅沙沙来源:
本报讯(记者傅沙沙)利用担任商场厨具组安装工的职务便利,符某窃空商场仓库内的货物。近日,平谷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符某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据检方起诉,2005年2月,被告人符某在平谷区某商场担任安装工期间,用钢锯锯开该商场厨具组在平谷区平谷镇一仓库门上的弹簧锁,将仓库内存放的燃气灶、抽油烟机、热水器、浴霸等共147台厨具、洁具盗出,并谎称这些物品是抵债物品而销售给他人,所窃物品共价值人民币9万余元。 在其向仓库外搬厨具时,附近有人看见,但误以为是安装或搬运的正常工作,故未及时报警。
符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后,认罪态度较好,且案发后所窃物品已全部退还或折价退赔被盗单位,故法院从轻作出上述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