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龙网讯(日报记者邱春)昨日记者从“女企业家三峡库区行”活动现场获悉,全国妇联和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联合出台了《关于促进三峡库区移民妇女创业就业工作的意见》。
据了解,该意见就移民妇女的培训和创业提出了一系列的具体要求和措施。 在培训方面,各地对口部门将移民妇女培训纳入总体规划,确保移民妇女参加培训的比例达到40%以上。在推动创业和就业方面,该意见决定,凡在三峡库区落户的企业,享受国务院给予三峡库区的优惠政策、西部大开发政策和对口支援政策,享受重庆市、湖北省和库区地方政府制定的优惠政策。意见还要求各地对口部门,将移民妇女工作纳入“十一五”对口支援规划,进一步完善教育培训、科技示范、信息服务、合作经济、扶贫救助五个网络,积极推进移民妇女创业就业。
据介绍,由全国妇联、国务院三峡办联合出台关于移民妇女的意见尚属首次。
来源: 华龙网 2006-06-24 04:4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