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方春明 通讯员 赵瑞高
水母网6月24日讯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和省军区命令,昨天,我市发布了兵役登记通告。兵役登记时间为2006年7月1日至9月30日。
通告规定,截止到今年12月31日前年满18岁的男性公民,应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和学历证明,到所在社区管理处、街道办事处设置的登记站接受兵役登记。 本人外出不方便的,亲属或单位可以代为登记。
凡在本通告规定时间内无故不登记的适龄男性公民,一律视为拒绝、逃避兵役登记,按照《山东省征兵工作若干规定》的有关条款给予处罚。对扰乱兵役工作秩序,或者阻碍兵役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责任编辑:亦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