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农保中心想将十多万农民向该所缴纳的400万养老储备金进行增值,却被“中间人”通过几次转手倒出,400万农民活命钱不知去向,农保基金的监管和增值、保值遇难题。
310万被法院强行划拨
这几天,江宁农保所所长王大文一直感到头痛,全区十多万农民向该所缴纳的养老储备金中的一部分,即310万养老储备金,于今年4月26日被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强行冻结,并于6月22日划拨。
王大文说:“这也是农民的活命钱啊,以后农民需要取款谁来负责,南通法院的做法违法。”据了解,根据相关法律,人民法院在审理和执行民事、经济纠纷案件时,不得查封、冻结和扣划社会保险基金。“我们于4月28日向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了申诉,告诉他们这笔钱是社会保险基金,并提供了江宁区审计局对该款项系社会保险基金的证明。南通市中院未予以答复。”
此后,记者就此事致电南通中院办公室,一位工作人员称:“欠债还钱是应该的,至于冻结、划拨的是什么钱,我们要为受害方考虑。”那么,南通中院为何要强行冻结、划拨江宁区农保所账户上的310万元社保基金呢?事件还得从1997年说起。
拿400万社保金到南京发财
1997年4月9日,南通农保中心为获取高额利息,委托江宁区农保所代存储400万元款,此款项为农保基金。双方并签订了一份协议书,存期限为12个月,从1997年4月9日至1998年4月9日,年利率为7.47%。其间江宁农保所可按国家政策合理使用此款,南通农保中心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责任。
协议签订当日,江宁农保所收到了南通农保中心汇出的400万元。4月10日,江宁方向南通方出具了收到400万元的结算凭证。为证实其诚信,4月11日江宁农保所返还给了南通农保中心35.32万元。如此快地获益,让南通方吃了一颗定心丸。然而,协议期限届满后,江宁方却未能向南通方归还400万元,那么,这400万元哪去了?
几次倒手200万元倒出银行
冉荣华,江宁农保所原所长;范虹江,江宁农保所原副所长;陶亮,万迅商城原法定代表人;郭俊,南京农行下属模范马路分理处原信贷员。这四人共同策划了一个陷阱,私吞了400万元。
1997年4月,江宁农保所原所长冉荣华、副所长范虹江与万迅商城法定代表人陶亮共同商量,由农保所组织资金,陶亮找南京农行下属模范马路分理处信贷员郭俊介绍存款银行,将有关资金存入银行,农保所可从中获取高额息差,万迅商城亦可取得银行贷款。
江宁农保所从南通筹款400万元,根据陶亮的要求存入南京市沙洲农村信用社。后经陶亮介绍,农保所又将该笔资金存入南京市雨花台区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万迅商城据该笔400万元存款以南京市雨发物资公司的名义,从雨花联社取得120万元贷款,雨发公司代万迅商城付给农保所30万元高额息差。
后陶亮嫌贷款太少,要求郭俊帮忙,郭俊提出将400万元存入模范马路分理处可获更多贷款。陶亮将此情况告知江宁农保所,农保所同意将该400万元转存入模范马路分理处,但要求取得16%的高额利息(含高额息差、利息)。因欠雨花联社120万元贷款未能归还,雨花联社只同意农保所先转出200万元存款。
同年6月24日,农保所范虹江经冉荣华同意,从雨花联社400万元存款账户中取回200万元,同时又是开出一张200万元本票,赶到陶亮办公室。郭俊接到陶亮通知后赶到陶亮办公室,农保所在本票“背书人签章”第一栏中,加盖了农保所的财务专用章和冉荣华、范虹江的印章后,将该本票交给郭俊。
郭俊将一张盖有“中国农业银行南京市分行城北支行”储蓄章的200万元的存单(编号为6501258,存期至1998年6月24日,年利率为7.47%)交给了农保所。此后,万迅商城在该本票上加盖了万迅商城的财务专用章和陶亮的印章,将该笔200万元直接划入万迅商城在模范马路分理处开立的账户内。万迅商城获取200万元后,将其中的120万元用于偿还雨花联社的贷款,又将30万元付给雨发公司,偿还雨发公司曾为其代付给农保所的30万元高额息差,其余的钱去向不明。
同样手法倒走另外200万
因120万元贷款已被还清,雨花联社同意农保所取回所存的其余200万元存款。经农保所、陶亮协商,农保所同意仍按前述操作方式存入模范马路分理处。
同年8月6日,冉荣华、范虹江又开出一张200万元的本票到陶亮的办公室,郭俊接到陶亮的通知后也赶到陶亮办公室。农保所在200万元本票反面的“背书人签章”第一栏中,加盖了农保所的财务专用章和冉荣华、范虹江的印章后,将该本票交给郭俊,郭俊拿到本票后离去。
随后,郭俊又将另一张盖有“中国农业银行南京市分行城北支行”储蓄章的200万元存单(编号为651409,存期至1998年8月6日到期,月利率为6.225%)和万迅商城开出的170600元的高额息差转账支票,及现金2万元交给农保所。随后,万迅商城将该笔200万元再次直接划入万迅商城在模范马路分理处开立的账户内。万迅商城获取200万元后,自己使用了大部分款项,另将60余万元交给郭俊使用。两张200万存单发现有假
第一笔200万元存款于1998年6月24日到期后,农保所要求兑付存款,陶亮、郭俊以仍存在模范马路分理处可获得高额息差为由,要求农保所再转存一年,农保所同意转存。同年7月21日,农保所将6501258号存单交给郭俊,郭俊拿出一份盖有“中国农业银行南京市分行城北支行”公章的“单位定期存款开户证实书”(载明:存款人农保所、存款金额200万元,存期一年,开户日期1998年7月21日,年利率4.77%)和万迅商城开出的151400元利息的转账支票交给农保所。
1998年底,农保所发现2张存单有假,即与陶亮交涉,并要求立即兑付存款400万元。随后陶亮以农保所要求立即还款为由要求郭俊将提用的钱款立即归还农保所。
1999年4月,冉荣华、范虹江、陶亮、郭俊因涉嫌受贿行贿、诈骗等罪行被逮捕。农保所持存单前去模范马路分理处兑付400万元存款,模范马路分理处以证实书、存单系伪造,农保所没有400万元存款存入银行为由未予兑付。至此400万元活命钱已遭这伙贪婪者“蚕食”。
经查,郭俊开出的所谓存单,及“中国农业银行南京市分行城北支行”公章,全是假的。由于南通农保所在计算这笔活命钱本息时,还差310万元未能追回,该所于近日向南通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停止了五年的活命钱官司之争,再次引发“烽火”。
在这场“洗钱”官司中,开假存单的郭俊,其所在的农业银行城北支行也为此付出了代价。据该行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虽然银行没有开假存单,但郭是该行工作人员,银行在这起案件中,承担了91万元的损失。记者卢斌
310万元活命钱“身份”待定
在这起复杂的官司中,就310万元的农保金能否被冻结、划拨,昨天下午,记者咨询了省高院执行局,该局认为,农保基金属于社会保险基金,不能随便动。至于南通中院,强行划拨了江宁农保所账户上的钱,是否是依法为投保的农民代管的310万活命钱的情况要进行调查。
农保基金保值增值遇难题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能否通过委托理财保值增值?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政策法规处介绍,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只有买国债和存银行两种保值增值渠道。另据介绍,农保基金本身规模不大,统筹又比较分散,在资金保值增值方面的管理尚不健全。
2002年之前按老制度实行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统筹的基金主要在市区,“但他们大多赔钱,有些区(市)干脆把基金交到有关部门进行保值增值。”这位人士还说,“农保基金的保值增值是一个普遍性的难题,委托理财的不止农保基金。”
另据介绍,省级以下各级农保管理经办机构大多自收自支。所谓“收”就是收缴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金中3%的管理费,如果再加上以2.5%的复利给农民发放养老金,农保基金的增值必须达到5.5%以上才能维持正常运转。若按照颁布于1992年的规定,存银行和买国债保值都难,增值就更不用说了。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规模越来越大的农保基金如何更好地保值增值,有关部门曾详细研究过一些建议,形成了对各大银行招标的方式进行理财等几个保值增值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