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母网6月24日讯(记者 刘新国 通讯员宋晨光刘涛)记者今天从烟台公路局获悉,根据省交通厅《关于对客运出租车辆减免有关交通规费的通知》,烟台公路局养路费征收部门将对出租汽车实行养路费包交优惠政策—————凡今年上半年正常缴费的出租汽车,如果自愿一次性缴纳下半年养路费的,可享受一个月的减征优惠,即按5个月征收。
如需办理此项业务,出租车司机可于本月28日前,持出租车行驶证、道路运输证(经营范围:出租客运)及两证的复印件两份,到所在地的公路养路费征收部门办理相关业务。
另外,对下半年新增出租车辆将减半征收铁路道口安全管理费。责任编辑:亦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