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国内资金“中转”海外返程投资,“外资打假”势在必行
专家认为治本之策是取消外资的超国民待遇
本报讯据《市场报》报道,日前,商务部、外汇管理局、海关总署和工商总局颁布《关于外商投资的公司审批登记管理法律使用若干问题的执行意见》,为加强对外商身份真实性的监管,外商登记审批环节要出具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一场“外资打假”正在悄然展开。
6月5日,商务部颁布《关于外商举办投资性公司的补充规定》,宣布外商在中国的投资权限将进一步扩大。然而在继续放宽外商投资权限、吸引外资进入的同时,许多地方官员也表示出对“假外资”的担忧。
商务部外资司的统计数据表明,2005年对华投资前10位的国家和地区,来自中国香港、英属维尔京群岛、开曼群岛、萨摩亚等离岸中心的投资大幅增加,实际投入外资超过240亿美元。其中来自中国香港、维尔京群岛的投资远远超过美国、日本、韩国等发达国家。
对此,有分析人士认为,以维尔京群岛、开曼群岛区区弹丸之地,其投资总量竟能超过美国,这其中包括了很多国内资金“中转”的假外资。“国内资金‘中转’海外返程投资,税收优惠是一个重要的因素。”
国家税务总局国际税务司税政处副处长何俊雄分析说,多年来我国对外资所实行的超国民待遇,尤其是税收优惠,经过测算,外资企业所得税实际税率为13%左右,内资企业所得税为26%左右——内资企业税负比外资企业多一倍。
此次商务部等四部委为加强对外商投资真实性的监管,把包括验资询证、投资者身份鉴别等出具证明的环节放在了驻外使(领)馆。对此,专家认为治本之策是取消对外资的超国民待遇,进一步规范国内市场秩序,消除内资变身假外资的大部分动机。
(来源:厦门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