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23日讯庆安县某村一男子张某到绥化假装住店盗窃手机,贪心的他,将手机卖出后,用失主的手机卡拼命打长途露出了马脚。今日,哈尔滨铁路运输法院以盗窃罪对张某进行了当庭宣判,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7000元。
张某今年33岁,从1997年至今,他已经因盗窃被劳教过4次。今年2月23日晚上,张某来到绥化火车站前的一家旅店,他跟踪了一位前来住宿的男旅客,并与他住在了同一个房间。2时许,张某起身将这位男旅客压在头下的包盗走,内有一部手机和2800元钱。当天,张某将手机以400元的价格卖出,钱被张某找小姐玩乐花光。贪心的张某将被害人的电话卡取出,往山西等地拨打了多个长途,警方据此线索,将张某抓获。(生活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