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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江苏频道南京6月20日电在“6·26”国际禁毒日来临之际,南京市公安局雨花台分局的民警在辖区内铁心桥中心幼儿园以禁毒儿歌的形式开展禁毒宣传教育活动,帮助小朋友从小正确认识毒品的危害。图为南京市公安局雨花台分局的民警与辖区内铁心桥中心幼儿园的小朋友一起拍手唱禁毒儿歌。(新华社记者韩瑜庆摄)
又近“626”。禁毒,这个沉重的话题,又一次集中地、“常规”地成为各媒体报道的重要内容。
应该承认,自1987年6月根据联合国秘书长的建议,在奥地利首都维也纳召开“麻醉品滥用和非法贩运的问题国际会议”,并确立每年的6月26日为国际禁毒日以来的近二十年间,我国在打击毒品犯罪,强化对毒品的堵源截流,加强禁吸、戒毒工作,规范和加强易制毒化学品和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生产、经销、运输、使用行为以及广泛开展禁毒宣传教育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不小成绩。
但是,我们必须看到,不仅有官方提供的一组最新数字——截至2005年底,现有吸毒人员78.5万名,其中35岁以下的青少年占69%——令人深感不安,而且还有一个时期以来来自一些大城市的信息——吸毒者层次正在由低向高发展,高收入和接受过良好教育的吸毒者人数在增加,让人忧心忡忡。
青少年是国家民族的未来,受过良好教育的高收入者是一个社会的“精英”,毒品对“未来”和“精英”的同时渗透和侵蚀,意味着我们既有“远虑”又有“近忧”。
我们该怎么办呢?继续以高压态势打击制毒贩毒,强制吸毒者戒毒,以药物替代脱毒,包括每年“626”的强势禁毒宣传报道以及各种形式的有关毒品危害性的科普教育等,无疑都是反毒品的有效手段。但是,能否开拓思路,尝试一些更贴近每个人、主要是广大非吸毒人群的办法,阻挡、减少毒品靠近、侵害的可能,切实抑制吸毒者人数增长的趋势呢?
尽管毒品是个全世界都未能彻底禁绝的难题,而且恐怕也最终都无法彻底禁绝,但从中国的实际看,至少笔者认为预防并非完全不可能。比如,是否可以规定从幼儿园到大学,所有的教育机构必须设置反毒品教育的课程呢?内容包括毒品是什么、毒品的危害、如何保护自己不受毒品侵害等。教材可依不同年龄段由教育、卫生、公安等部门共同编写,并配备专职或兼职教师。同时,是否还可以考虑定期组织正在接受强制戒毒的人员到学校现身说法,让孩子近距离接触吸毒者的痛苦,建立对毒品和吸毒的恐惧感、厌恶感。
对成年人,则建议通过立法规定每个公民每年必须定期参加反毒品教育,反复学习反毒品的知识。
上述主意确实会增加个人麻烦,但面对毒品这个人类的公敌,我们不该为了国家、民族、人类的福祉,同时也为自己承担起一点点责任和义务吗?(文/林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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